李初年 作品

第216章

 “譚鎮長,我剛諮詢完法律顧問。訂單合同真正起生效作用的是所蓋的公章,簽字人只是起到代表甲方乙方的作用,真正起作用的是加蓋的公章。趙敏代表的是利民集團,李初年的簽字,所起的作用只能和趙敏一樣,並不能代表南荒鎮政府,因為合同上並沒有南荒鎮政府的公章。”

 譚峰聞聽,頓時高興地道:“這樣就太好了,李初年還想靠他的簽字阻止合同轉讓。”

 王領瀚道:“他阻止不了,只要新上任的董事長堅決執行,誰也阻止不了。”

 “那太好了,我知道該怎麼辦了。”

 “譚鎮長,我明天一早就趕過去。”

 “好的。”

 譚峰掛斷電話後,再次返回了會議室。

 他一落座,就底氣十足地對李初年道:“我剛諮詢了法律顧問,你在這上面的簽字,充其量也是代表著甲方利民紡織集團,並不能代表南荒鎮政府。你這簽字本身就是多餘的,可以忽略不計。因此,你也無法再阻撓干預此事。”

 趙敏、王暢還有紀光廉聞聽都是大吃一驚。

 他們以為只要有了李初年的簽字,就可以阻止合同的轉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