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初年 作品

第420章

 “高書記,我會讓他們抓不住把柄的。”

 一天之後,市紀委下發了對錢麗秀的處理結果。

 一是對錢麗秀進行通報批評,誣告就要付出代價。

 二是給予記大過並撤銷現任職務直至開除。

 三是上述決定由蒼雲縣委負責執行。

 按照紀律條例,錢麗秀構不成開除的處罰。但這有個前提條件,那就是有人起訴錢麗秀誹謗才行。

 一旦誹謗罪名成立,錢麗秀就不單單是開除的問題了,而是要去坐牢。

 接到市紀委下發的處理決定,縣紀委毫不含糊,立即下發正式文件,在全縣範圍內對錢麗秀進行通報批評,同時給予記大過處分。

 縣委組織部同時也下發正式文件,撤銷錢麗秀縣教育局招生辦副主任職務。

 錢麗秀現在哭都找不到地方了,錢坤則急的猶如熱鍋上的螞蟻,但他卻毫無辦法。

 錢麗秀舉報李初年,不但沒有整治到李初年,反而自己落了麻煩。同時連她爹錢副縣長也跟著一塊倒黴。

 錢副縣長極其懊惱,因為這個餿主意就是黎允橋出的。

 事情現在到了這個局面,黎允橋也是束手無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