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初年 作品
第420章
“高書記,我會讓他們抓不住把柄的。”
一天之後,市紀委下發了對錢麗秀的處理結果。
一是對錢麗秀進行通報批評,誣告就要付出代價。
二是給予記大過並撤銷現任職務直至開除。
三是上述決定由蒼雲縣委負責執行。
按照紀律條例,錢麗秀構不成開除的處罰。但這有個前提條件,那就是有人起訴錢麗秀誹謗才行。
一旦誹謗罪名成立,錢麗秀就不單單是開除的問題了,而是要去坐牢。
接到市紀委下發的處理決定,縣紀委毫不含糊,立即下發正式文件,在全縣範圍內對錢麗秀進行通報批評,同時給予記大過處分。
縣委組織部同時也下發正式文件,撤銷錢麗秀縣教育局招生辦副主任職務。
錢麗秀現在哭都找不到地方了,錢坤則急的猶如熱鍋上的螞蟻,但他卻毫無辦法。
錢麗秀舉報李初年,不但沒有整治到李初年,反而自己落了麻煩。同時連她爹錢副縣長也跟著一塊倒黴。
錢副縣長極其懊惱,因為這個餿主意就是黎允橋出的。
事情現在到了這個局面,黎允橋也是束手無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