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初年 作品

第448章

 但喬含香卻猶豫地道:“童書記,賠償我的精神損失費十萬零五千就算了,讓她公開賠禮道歉,再把訴訟費和律師費等全部費用承擔了就行了。”

 童肖媛頓時一怔,道:“含香,你受了那麼大的委屈,讓她賠償你的精神損失費是應該的。”

 喬含香道:“但她畢竟是年哥的前女友,看在年哥的面子上,就不讓她賠錢了。”

 “含香,你就是太善良了。那你最好和初年說一聲,看他是什麼意見。”

 “嗯,那我給年哥打個電話。”

 喬含香從童肖媛辦公室出來,回到自己的辦公室,給李初年打去了電話。

 喬含香將律師給出的和解方案跟李初年一說,李初年當即表示這個方案非常合理,就這麼辦。

 喬含香道:“年哥,錢麗秀畢竟是你的前女友,我想就不讓她賠償我錢了。”

 “嗯?你啥意思?”

 “我是說不讓她賠償我的精神損失費了。”

 “你的意思是不讓她賠償你十萬零五千了?”

 “對,我就是這個意思。”

 李初年斬釘截鐵地道:“不行,她賠這錢,是賠償的你的精神損失費。這錢必須要,而且還不能少一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