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初年 作品

第1051章

 杭舟行的這番發言,不但條理清晰,而且觀點非常明確。

 鮑市長道:“承祥書記,請你談談你的看法吧。”

 高承祥道:“我非常贊同舟行部長的觀點。錄像和錄音就是鐵的證據,而且證據鏈條非常清晰完整。李初年同志的確不存在一絲一毫的假公濟私,而是在認真履行一個鎮黨委書記的職責和義務。鐵柱子同志雖然只是南荒鎮派出所的一名輔警,但面對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脅時,不顧個人安危,挺身而出,與歹徒展開了英勇搏鬥,身中十七刀。如果醫院搶救不及時,那就徹底麻煩了。大家都知道,輔警雖然隸屬於警察序列,但卻是編外人員。實際上就是警察序列中的臨時工。鐵柱子救的人是李初勤不假,李初勤是李初年的弟弟也不假,但當時天色已黑,鐵柱子也不知道他救得人就是李初年的弟弟李初勤。所以,要把李初勤當作是一名普通的人民群眾,而不能糾結於他是李初年的弟弟。否則,那就是吹毛求疵,胡攪蠻纏了。正因為如此,李初年才會理直氣壯地向蒼雲縣公安局提議,要為鐵柱子申請立功,並保送他上警校。如果李初年存在私心,他也不會主動找督查組講明情況。那我們也就看不到這個錄像,聽不到這個錄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