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炒小黃瓜 作品

第 75 章 他卻被她不完美的...

 薄莉回味著埃裡克愕然的神色,舒舒服服地洗了個澡。

 不知道埃裡克怎麼做到的,寓所雖然臨近湖邊,卻並不潮溼,也不陰冷。

 住進來兩天,薄莉的被子都是乾爽的。

 不像新奧爾良,一到雨季,水霧像是能浸溼磚頭,滲到房間裡來。早上醒來,一摸被子,甚至能摸到面料裡蓄積的雨珠。

 洗完澡,薄莉一邊擦拭溼發,一邊走向客廳。

 埃裡克坐在鋼琴前,頭微垂,看著黑白琴鍵,不知道在想什麼。

 他似乎也洗了個澡,白色襯衫因水漬而緊貼在側腹上,領口微敞,肌肉間的深-溝和青筋若隱若現。

 察覺到她的目光後,他下意識側過頭去,不讓她看到殘缺的那半邊臉龐。

 薄莉特別喜歡他這副樣子。

 他每次避開她的目光,她都想過去親親他。

 在這方面,她一向十分主動,想到什麼就做什麼,馬上走過去,親了一口他殘缺的那半邊臉龐。

 “在想什麼呢?”她摟住他的脖頸,低聲問道。

 被她親了以後,他的耳根、臉龐和胸肌微微充血,顯出幾分滾燙的淡紅色。

 薄莉眨了一下眼睫毛,正要再親一下他的脖頸。

 他突然伸手,扣住她的下巴:“為什麼之前不告訴我?”

 薄莉知道他問的是什麼,卻故意裝傻:“告訴你什麼?”

 “你會唱歌。”他說。

 “我不是專業的,唱得不行,”她笑著說,“也就參加過幾次音樂劇夏令營——音樂劇有點兒像輕歌劇,對唱功要求不像歌劇那麼嚴格,體裁也比較自由。唔,你肯定知道黑人的銅管樂,歌劇不可能出現銅管樂,但在音樂劇裡,什麼體裁的歌曲都有可能出現。”

 他盯著她,緩緩開口:“比如?”

 薄莉莫名有些害羞。

 她雖然不愛社交,但其實從不畏懼在人前表演。除了第一次演出比較緊張以外,大多數時候,她都自然且放鬆。

 表演對她來說,既是工作,也是逃避現實的方式。

 只有在表演時,她才不必做自己。

 但遇到埃裡克以後,她越來越熱衷於做自己,正視自己的缺陷和慾望……甚至包括大多數人避而不談的虛榮心。

 她很喜歡現在的自己,再也沒有生出過不做自己的想法。

 可是,一想到在埃裡克的面前表演,她還是有些忐忑。

 他對音樂的要求高得可怕,不會在聽見她的歌聲以後,對她大失所望吧?

 薄莉太清楚自己的斤兩,她要是個唱歌天才,也不至於跑龍套這麼多年。

 “先說好,”她開口,聲音竟有幾分緊張的輕顫,“不管我唱成什麼樣,你都不能批評我。”

 埃裡克沉默片刻:“我不會批評你。”

 薄莉忽然想到一首歌,歌詞很適合逗弄他。

 想到這裡,她眨了眨眼睛:“那你為我伴奏吧。”

 埃裡克點了點頭。

 他沒有問她要樂譜,也沒有讓她先哼一段主旋律,應該是準備即興為她伴奏。

 見鬼了,他怎麼知道她最喜歡他即興創作的樣子?

 薄莉閉上眼睛,深深吸氣,再睜開眼時,目光已帶上一絲甜膩的狡黠:“……有時我對,有時我錯,但他並不在乎……”

 這首歌曲,出自著名音樂劇《芝加哥》。1

 女主殺死情人後,試圖讓丈夫作偽證,為自己頂罪。

 前半段,女主自以為逃過一劫,陶醉於丈夫盲目的愛意,每一句歌詞都帶著甜美的鼻音。

 誰知,丈夫過於愚鈍,不懂變通,居然當著警察的面,把她的罪行全盤托出。

 女主頓時怒不可遏,歌聲也變得歇斯底里起來。

 不知道埃裡克即興伴奏的時候,能不能反應過來。

 “有時我低落,有時我高昂……”薄莉歪頭看向埃裡克,“但他總是跟隨,像只垂頭喪氣的小狗……”

 僅僅聽了兩段歌詞,他就捕捉到了適合伴奏的旋律,左手迅速跟上幾個滑稽、輕盈的音符。

 薄莉微微挑眉,順勢坐在他的膝上,親了一口他的臉頰,繼續唱道:

 “即便全世界詆譭我的名聲,他也會站在我這邊……承擔罵名……”

 這一回,他明顯停頓了一秒鐘,但還是跟上了她的節奏。

 唱到這裡,丈夫忽然發現女主是因為出軌殺人,捅破了她近乎完美的詭計。

 如果是在舞臺上表演,丈夫會有一段憤怒的唸白,但因為是她一個人表演,情緒變化顯得有些莫名其妙。

 只見下一刻,她一把推開他,假裝被背叛的憤怒:

 “……真受不了這蠢貨,要是他們絞死我,我會知道是誰拿著繩子——就是我那沒用、糟糕的、愚蠢的丈夫!”

 這一變化簡直毫無徵兆,跟前半段的柔美甜膩形成鮮明對比。

 埃裡克卻沒有任何停頓地跟上了伴奏,每一個音符都跟她的歌聲契合,配合得近乎天-衣-無縫。

 直到伴奏結束,薄莉才反應過來——他居然會彈爵士樂風格的曲子。

 也是,他走過那麼多地方,肯定聽過黑人的藍調和銅管樂。

 此時此刻,她已完全忘記害羞的情緒,非常好奇他會如何評價她的歌聲:“怎麼樣?”

 埃裡克卻搖了搖頭。

 薄莉震驚:“……有那麼差嗎?”

 “不是。”他似乎有些難以啟齒,伸手扣住她的手腕,將她扯到膝蓋上,把頭埋在她的頸側,深呼吸片刻,才繼續說,“是我聽不出好壞。”

 薄莉早已做好被他批評的準備,聽見這話,有些驚訝:“為什麼?”

 埃裡克的聲音很低,呼吸拂過她的鎖骨:“……不知道。”

 只要一想到這是她的歌聲,他就完全無法做出客觀的評價。

 理性上,他可以聽出她嗓音的瑕疵——可能因為太久沒有唱歌,她的氣息算不上均勻,歌喉略顯沙啞,吐字也不夠純淨飽滿。

 然而,她每一個字,都讓他頭皮發麻,神魂顛倒。

 幸好,他對音樂的掌控已經融入本能,即使大腦一片空白,手指也能根據聽到的旋律進行伴奏。

 不然差點鬧出笑話。

 薄莉稍稍一想,就想出了答案。

 她心臟一陣甜漲,忍不住捧起他的臉龐,看向他的眼睛,驚訝地說:“你這麼喜歡我嗎……”

 看清楚他臉龐的那一刻,她呼吸一滯。

 他眼中的金色濃烈得嚇人,那是興奮到極點的表現,臉也紅透了,連眼眶都有些充血發紅。

 她的歌聲,居然讓他的反應……這麼大。

 要知道,他可是舉世罕見的音樂大師。

 至少在這個世界,沒人比得過他在音樂上的造詣。

 然而,他卻被她不完美的歌聲,迷得五迷三道,彷彿著了魔一般。

 薄莉感到不可思議的同時,覺得……受用極了。

 她喜歡他為她著迷的樣子。

 幾乎是立刻,她腦中就冒出一些露-骨的歌曲。

 現代社會,最不缺的就是這種流行歌曲。

 “既然你這麼喜歡,”她眨著眼睫毛,朝他湊近了一些,“那我再給你唱幾首,好不好?”

 埃裡克閉上眼睛,牽起她的手,埋首於她的掌心,緩慢而沉重地呼出一口氣,似乎已經放棄抵抗。

 薄莉卻抬起他的下巴,一定要他抬眼看她。

 她一直比較喜歡聽一些旋律黏稠、節奏感強的r&b,用來逗弄他,再合適不過了。

 按理說,以他的審美標準,即使能欣賞現代的流行樂,反應也不該這樣激烈才對。

 誰知,他的抵抗力比她想象的還要薄弱。

 不到幾秒鐘,耳根就充血發紅,頸側青-筋鼓脹,喉結重重滾動了好幾下。

 薄莉太喜歡他這副模樣,正要繼續唱下去,他突然伸手掐住她的下顎,盯著她的眼睛,猛地把她往後一推。

 “轟”的一聲,薄莉的後背壓到了琴鍵,不自覺坐在琴鍵上。

 琴音整齊嗡鳴。

 明明她位於上方,在俯視他,但不知為什麼,他看向她的目光更危險,更居高臨下。

 埃裡克目不轉睛地盯著她,眼眶不正常發紅,額上的青筋微微跳動,聲音卻冷靜至極:

 “繼續唱。”

 薄莉嚥了一口唾液,喉嚨乾澀,勉強繼續剛才的歌聲。

 與此同時,埃裡克伸出指骨分明的手,在黑白琴鍵上,輕而易舉地復現了她剛剛唱過的旋律。

 彈鋼琴,最重要的就是手指,每一根手指的力量都必須穩固而均勻,手腕也必須靈活有力。

 演奏時,手腕不可忽上忽下,手指也不能出現有的手指輕、有的手指重的情況。

 所以,想要精通鋼琴的演奏,必須學會控制手指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