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六九、固執
不過一碼歸一碼,
所以在他表示投降之後,韋恩就把如何處置戴蒙·麥奎迪事情,交給了本·哈蒙先生去頭疼。
從邏輯上來說,
戴蒙·麥奎迪投放的東西不足以致命,算是“投毒”,卻還夠不上“謀殺”,
而且他雖然確實是“非法入侵”了,但是身上卻並沒有攜帶任何武器。
屬於想送他上法庭沒啥問題,
不過要送他上絞架好像又沒有必要,而且還會稍微有點難度的情況。
——就算要按照城堡法則,行使無限防衛權給他“補一槍”,在對方已經無意且不能繼續行兇的情況下,其實也算是稍有瑕疵的。
除非確保莊園裡所有的知情人都不會去檢舉揭發,
不然依舊有吃官司的可能。
韋恩他們接的是保鏢委託,在面對正在行兇的襲擊者的時候,擋在僱主身前算是應有之義,
但是也犯不著太過積極地在逮到襲擊者之後,去幫僱主殺人滅口啥的。
而本·哈蒙先生既是當事人又是律師出身,
這道法規題正好專業對口。
本·哈蒙先生在聽完韋恩的彙報之後,稍微想了想,然後就選擇了原諒他,
不過這個“原諒”是有前提的。
然後韋恩又回到了關押著戴蒙·麥奎迪的這一邊:
“剛才我們詢問你指使者是誰的時候,你不願意說,我們作為當事人的保鏢,對此表示尊重和理解。
“但現在是當事人正式提出的條件了——說出你背後的指使者,他就不再追究你今晚所做的事情,否則我們就會按照當事人的意願,把你移交給本地的警方。就算你能越獄,那也會又被一個州給掛上通緝令。”
接著韋恩想了想:
“出於對你個人品質的欣賞,如果你願意配合、並且你之前所說的內容屬實的話,那麼我還可以考慮給你一個被招募的機會。
“我們偵探社有福吉尼亞教區的特許令,在福吉尼亞州的地界上,偵探社的成員在未犯罪的前提下,不會因為‘非凡者’的身份而被教會打擊。”
戴蒙·麥奎迪稍微猶豫了一下,“我能看看你所說的‘特許令’嗎?”
“我身上只有複製件,原件已經被我鎖在保險櫃裡了。”韋恩一邊掏東西一邊說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