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八六、“暴食”
然後在半島之上,地勢平緩、水系也頗為發達——這也是最初溫莎殖民者的“中央種植園”選擇在這附近開拓的原因。
喬治伯格的工業並不算發達,但如果把那些作坊和小型工廠零散分佈的區域也稱為“工業區”的話,
那麼喬治伯格的工業區,就位於城市人口密集區的水系“下游”方向。
第三起命案發生的地點,距離一個小製糖廠不遠,也坐落在這片區域裡。
進到被害人居住的小木屋,
韋恩最先去的,就是所謂“浴室”的方向。
這位被害人的體重據說超過250磅,換算成韋恩更熟悉的單位,就是超過220斤,
如果穿越到工業革命的後期,這樣的體重,估計在美利加聯邦還能被友善地稱為“正常範圍”。
但是在眼下還不行,
這會兒城市裡還有不少窮人家庭和工薪家庭,依舊生活在溫飽線附近,很難奢侈地長胖,
一些西部小鎮裡的食物或許相對豐富,但是馬可能受不了。
按照被害人的體型以及居住的條件來推測,浴桶肯定是不太用得上,
所以在小木屋外半開放的“洗浴間”裡,首先看到的,就是拿來燒熱水的鐵桶之類的洗浴用品。
洗浴間裡有一個用廢棄磚石摞起來的小臺子,最上邊是一塊木板,
根據調查人員的記錄,“血衣”就是在這裡被發現的。
不過血衣這時候已經作為證物被帶到了警察局,而韋恩他們今晚估計是沒時間再專門回去看它了,至少也要等看完了現場之後,有空的話再過去,
所以這會兒也是死馬當活馬醫,看看還能不能有什麼新發現。
在假設“兇手使用過這裡”的前提下,韋恩還真找到了疑似兇手留下的物品,
一條半搭在一根懸空繩子上的褲子。
仔細一看還能找到一些血跡。
因為旁邊也有看起來像是被害人自己的未洗衣物,臭烘烘的,
所以調查人員估計把明顯的血衣一拿,就漏掉了另外一邊的這玩意。
但是韋恩拿起來一比,這玩意的褲頭就跟自己的差不多,腰圍還是“死的”,不能鬆緊,
韋恩估計自己再胖個二十斤都穿不下它,很可能不是被害人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