趕緊吃 作品

二一一、同行

 “沿著蒸汽列車線路打擊劫匪,會途經不少難以管轄的地帶,危險性可不低。我建議實力不足的團隊及時退出競爭,避免出現無謂的犧牲。大家都清楚的,子彈可不長眼睛,就算是我們之間,也難免會出現誤傷。”

 韋恩右邊的那位先生,看起來其實更像是賞金獵人,他把菸頭按滅在了酒杯裡,回望了過去:

 “如果這位先生害怕的話,現在就可以退出。有些人可能只是運氣好,目前還沒出現在通緝令上,但子彈的審判可不看通緝令。”

 之後就是一陣綿裡藏針、笑裡藏刀,

 韋恩夾在他們中間,覺得自己應該跟他們中的誰換個座的。

 最後羅素先生跟他旁邊的兩個正裝男子交頭接耳了一陣,

 同意了自由競爭的方案:

 “既然如此,那我們就按照大家商量出來的方案執行。

 “目前我們計劃以三個月為限。在期限時間內,凡是收到我們公司邀請的團隊,只要逮捕了曾經或者正在我們這條蒸汽列車線路上實施犯罪的通緝犯,我們公司都會按照通緝令上的懸賞,額外支付20%的酬金。制止案件發生、避免我們遭遇重大經濟損失的,我們也會通過評估,支付一定的費用。

 “期限時間到了之後,我們會再次召集各位,商討後續的方案。不知道各位還有異議嗎?”

 三個月啊……

 那搞完正好差不多開學。

 韋恩帶頭在這邊鼓掌,“我完全同意羅素先生的意見。”

 不過現場都沒人響應,一個個都好冷漠,有的人還抽著煙、喝著酒在那裡看著,

 所以韋恩拍了幾下也就停了。

 但好在也沒有人反對,因此羅素先生又問了一遍之後,這事就算這樣談妥了。

 然後現場就有律師在擬定相應的契約,

 讓眾人在上邊簽字。

 韋恩拿到手之後瞄了一眼,基本上都是蒸汽列車公司的免責條款,還有對眾人的限制條款,

 “制止案件發生”的酬金計算其實也沒給個明確方案,只給了一個“現場擊斃劫匪超過3人的,每次不少100美金”的最低價,也就對標通緝令的那個20%還算靠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