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加叄 作品

夕陽西下(75)

三個月的期限過了一週。

村兩委的五個幹部找了上來。

曾衛國的兔子沒有動,還多了出來。收購來的體重不夠的小兔子,個頭特別大的公兔子,身材苗條的大一點的母兔子都保留了下來。

“你沒動啊!”村長說,“這不是為難我們嗎?”

“我不是故意為難你們,”曾衛國說,“你們是代表咱們老百姓的利益,你們把……”

“你也不是老百姓啊!”村書記打斷道,“你也不是我們村的村民啊!上面把任務落實到我們頭上,你叫我們下不了臺,這不是為難是什麼?”

“我雖然不是本村的村民,但是我二叔,我的父輩是這裡的村民,我祖祖輩輩是這裡土生土長的人!”曾衛國越說越激動,感覺心在狂跳,臉也紅了,聲音提高了八分貝,“在自己家的田裡林子裡養點小動物,犯那條法律啦?哪條法律規定不能養兔子啦?”

二叔扯曾衛國的衣服,“別說了。”

“有話好好說,”村長插進來說,“別激動。”

“兔子毀壞植被,糟蹋莊稼,造成水土流失。”書記緩和了口氣,“你是知識分子,不會不知道吧?咱們也是為了保護水資源。犧牲小我,為了大家。這個道理應該明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