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加叄 作品
夕陽西下(79)
“姓名?”警察隔著桌子問道。
一個小時之前,兩名警察口頭傳喚曾衛國到派出所接受問訊。
“我犯了那條法律了?”曾衛國質疑道。
“你擾亂公共秩序!”一個警察說道,“如果你拒絕接受口頭傳喚,我們將強制傳喚,給你戴手銬了!”
“我來要我的工資,成擾亂公共秩序啦?”
門外圍了很多人。
“第二次警告!”警察警察指著曾衛國的臉說道。
“欺負人!”
“第三次警告!”警察一邊警告一邊向曾衛國噴了辣椒水,戴上手銬強行把他帶出了社保局。帶回了派出所。
曾衛國沉默。一隻手銬著,另一頭銬在窗戶的鐵欄杆上。
“你籤個字。”坐在曾衛國身後的警察說道,“交兩百罰款就回去。”
曾衛國的眼睛還紅紅的,眼淚還在不停地流下來。
“叫你們領導來!”曾衛國氣鼓鼓地說。
坐在桌子前面的警察拍著桌子嚷嚷道,“到了這裡由不得你!”
“053828,我記得你的警號了。”曾衛國抹了一把眼淚,“我不是罪犯!”
“就憑你現在這個樣子就可以拘留你十天!”
“隨便!”
053828氣的把記錄本摔在桌子上,“別敬酒不吃吃罰酒!”
身後的的警察站起來和053828把曾衛國兩隻手銬在背後意圖往窗戶上面掛。
以前在單位值班的時候,就聽聯防隊員說過:在派出所值班的時候,看見抓來的站街女兩隻手銬著掛在窗戶的鐵欄杆上,腳尖剛剛能觸到地。小便順著大腿流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