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加叄 作品

夕陽西下(109)

 “還不是你教導的好!”

 “我真沒怎麼管。初中、高中都在住宿學校。”

 “那是遺傳你的基因了!”

 “也要有那麼一點……”

 小敏進來了,拿了一疊寫滿合同條文的紙,“師傅同意了,由我負責。您要籤個字。”

 “費用怎麼說?”八姐問。

 “先付一萬,等案子結了再付一萬。律所是合夥制,熟人也沒什麼用,更別說我這個實習的了。”小敏有點抱歉地說。

 “沒問題,應該的!”曾衛國說。

 “能不能告他們敲詐勒索?”八姐問,“叫他們付出代價!”

 “這個……需要先明確敲詐勒索的法律定義。”小敏解釋說,“敲詐勒索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對被害人使用威脅或要挾的方法,強行索要公私財物的行為。在這

個案件中,我們需要考慮的是,對方是否使用了威脅或要挾的手段,以及他們的目的是否是非法佔有您的財物。”

 “從目前您提供的情況來看,如果他們確實以某種方式威脅您,並迫使您交付財物,那麼這可能構成敲詐勒索。但是,我們還需要進一步收集證據,比如他們的威脅信息、通話記錄、轉賬憑證等,以證明他們的行為符合敲詐勒索的構成要件。”

 “同時,我們也要注意到,敲詐勒索罪的定罪標準是比較嚴格的,需要滿足一定的客觀要件和主觀要件。需要有足夠的證據支撐。在決定是否起訴之前,我們需要對案件進行全面的評估和調查,確保我們的指控有足夠的證據支持。”

 “怎麼也要試一下,要不太便宜他們了。”八姐推了一下曾衛國的胳膊,“有小敏在,告她!”

 “好。”曾衛國說,“小敏,全靠你了。陪來的錢分你一半。”

 “不是錢的事。”小敏說道,“是不太容易……咱們得有充分的準備。如果確定告,咱們著手準備。”

 “我確定!”曾衛國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