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加叄 作品

夕陽西下(111)

 “小敏發消息來了。”八姐跪在門口,一邊把拖鞋擺在曾衛國的腳前面,一邊對買菜回來的曾衛國說,“不是好消息。”

 “什麼事?你說!”曾衛國一邊換鞋一邊問。

 “主人,你罰我吧!”八姐抱住曾衛國的兩腿,“小敏沒把事辦好。”

 曾衛國把買來的菜放在一邊,把八姐扶起來,“有什麼事站起來慢慢說。”

 “律所的老闆把你上述的案子叫停了。她的老師叫她轉告你:叫你不要上述了,贏不了。”

 “為什麼?”

 “小敏也這樣問。老師說別問那麼多。問題是錢也不給退。是我害死你了。”

 “為什麼呢?案子不辦,錢為什麼不退呢?”

 “小敏也是這樣說的。她老師說:你幫助客戶諮詢不要錢嗎?你跑來跑去辦案子都免費的嗎?你好好看看合同條文?我們接案子,不論輸贏都是要收錢的。這個案子,你盡力了。結果是我們無法改變的。小敏她說對不起您。”

 “算了,你不要難為孩子了。沒關係。”

 “是。”八姐把菜拿進廚房。

 曾衛國走進書房,把自己簽名的合同翻出來。他對合同細節都沒有認真看過。

 ……

 三、收費標準及支付方式

 收費標準:

 雙方商定本案的律師費為人民幣.00元。

 如涉及其他費用(如調查費、鑑定費、差旅費等),由甲方按照實際發生額支付。

 支付方式:

 甲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後當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費的50%。

 剩餘律師費應在案件終結後十日內支付完畢。

 其他費用根據實際發生情況,甲方應及時支付。

 四、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案件終結、委託事項完成時終止。

 五、保密條款

 雙方應對在合作過程中獲知的對方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信息予以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六、違約責任

 如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因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如遇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無法實施,則不需承擔違約責任。

 七、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

 屋外傳來了敲門聲。

 “衛民來了。”八姐過來通報道。

 曾衛國拿著合同迎了出來。

 “媽好點了沒?怎麼?管事打贏了?”衛民好奇地問。

 “哪裡!”曾衛國把合同遞給衛民,“律所說案子贏不了,中止了。真她媽的見鬼了!”

 “要不要找我們單位的法律顧問試一下?”

 “你打電話問問看,不要提我找過律師了。”

 “我知道。電話我不知道。回頭我聯繫你吧。”衛民把合同還給曾衛國,進內室看母親。

 “你們說什麼?”母親問,“誰打官司?”

 “沒事,”衛民說,“沒人打官司。”

 “別瞎操心!”曾衛國在一邊勸道,“安心養病。”

 衛民坐一會就走了。

 中午,衛民打來電話,“和律師聯繫好了,說電話裡說不清楚,下午三點在律師事務所見面,兩點半我過來接你。”

 “好。”曾衛國應道。

 律師事務所就在人民醫院那條街對面的拐角二樓,樓下是工商銀行的一個網點。

 走廊兩邊被隔成一個個鴿子籠似的單間,律師在單間裡按鐘點和諮詢的顧客收費。

 衛民帶著顧長春的名片找到了顧律師。

 顧律師站起來還客氣地把兩個人邀請進辦公室。

 “小王,”他對邊上的一個女孩說,“去倒兩杯咖啡來。”

 顧律師四十多歲,長得一表人才,梳著大背頭,前額寬大飽滿,看上去很智睿,說起話來滔滔不絕。

 “我在律師這個行當也是混過十幾年了。見過各式各樣的案子,接觸過各式各樣的人。沒有什麼事情是我搞不定的。百分之九十九的案子都可以用錢搞定,剩下的百分之一可以用更多的錢搞定。”

 “難道死刑犯在你這裡也能活?”曾衛國忍不住問道。

 “瑪莎拉蒂女醉駕撞寶馬,致2死1傷事件,你聽說過沒有?妥妥的死刑,結果判無期。”

 “網上看到過。”

 “所以,事在人為。能用錢搞定的,都不是事。你們找到我,算是找對人拉。廢話不多說,咱們言歸正傳,你把事情的經過詳細地說一遍。”

 顧律師把錄音筆放到曾衛國面前。

 叫小王的女孩端著四杯咖啡進來,分別放在幾個人面前。

 曾衛國重複了一遍之前在小敏面前說過的事情經過,

還特別強調了一下他前面有一個經過但沒有去扶的人。

 “咱們只要找到這個人就ok了。”顧律師最後總結道,“如果需要花錢,這個是要付的。律師費嗎?這個我免費幫你打。匡扶正義義不容辭,應該的。追究對方的責任,那一定要的。否則人人都這樣,沒有什麼代價,這社會變成什麼樣了?咱們贏了這個,再研究下一步的行動。小王,你準備一下相關的文件。”

 曾衛國和衛民走出律所,來到了大街上。

 “這律師太能吹了,你看行嗎?”曾衛國說出了自己的疑慮。

 “我看行!”衛民說,“幫我們單位打官司,從來沒有輸過。”

 “衛民來了。”八姐過來通報道。

 曾衛國拿著合同迎了出來。

 “媽好點了沒?怎麼?管事打贏了?”衛民好奇地問。

 “哪裡!”曾衛國把合同遞給衛民,“律所說案子贏不了,中止了。真她媽的見鬼了!”

 “要不要找我們單位的法律顧問試一下?”

 “你打電話問問看,不要提我找過律師了。”

 “我知道。電話我不知道。回頭我聯繫你吧。”衛民把合同還給曾衛國,進內室看母親。

 “你們說什麼?”母親問,“誰打官司?”

 “沒事,”衛民說,“沒人打官司。”

 “別瞎操心!”曾衛國在一邊勸道,“安心養病。”

 衛民坐一會就走了。

 中午,衛民打來電話,“和律師聯繫好了,說電話裡說不清楚,下午三點在律師事務所見面,兩點半我過來接你。”

 “好。”曾衛國應道。

 律師事務所就在人民醫院那條街對面的拐角二樓,樓下是工商銀行的一個網點。

 走廊兩邊被隔成一個個鴿子籠似的單間,律師在單間裡按鐘點和諮詢的顧客收費。

 衛民帶著顧長春的名片找到了顧律師。

 顧律師站起來還客氣地把兩個人邀請進辦公室。

 “小王,”他對邊上的一個女孩說,“去倒兩杯咖啡來。”

 顧律師四十多歲,長得一表人才,梳著大背頭,前額寬大飽滿,看上去很智睿,說起話來滔滔不絕。

 “我在律師這個行當也是混過十幾年了。見過各式各樣的案子,接觸過各式各樣的人。沒有什麼事情是我搞不定的。百分之九十九的案子都可以用錢搞定,剩下的百分之一可以用更多的錢搞定。”

 “難道死刑犯在你這裡也能活?”曾衛國忍不住問道。

 “瑪莎拉蒂女醉駕撞寶馬,致2死1傷事件,你聽說過沒有?妥妥的死刑,結果判無期。”

 “網上看到過。”

 “所以,事在人為。能用錢搞定的,都不是事。你們找到我,算是找對人拉。廢話不多說,咱們言歸正傳,你把事情的經過詳細地說一遍。”

 顧律師把錄音筆放到曾衛國面前。

 叫小王的女孩端著四杯咖啡進來,分別放在幾個人面前。

 曾衛國重複了一遍之前在小敏面前說過的事情經過,還特別強調了一下他前面有一個經過但沒有去扶的人。

 “咱們只要找到這個人就ok了。”顧律師最後總結道,“如果需要花錢,這個是要付的。律師費嗎?這個我免費幫你打。匡扶正義義不容辭,應該的。追究對方的責任,那一定要的。否則人人都這樣,沒有什麼代價,這社會變成什麼樣了?咱們贏了這個,再研究下一步的行動。小王,你準備一下相關的文件。”

 曾衛國和衛民走出律所,來到了大街上。

 “這律師太能吹了,你看行嗎?”曾衛國說出了自己的疑慮。

 “我看行!”衛民說,“幫我們單位打官司,從來沒有輸過。”

 “衛民來了。”八姐過來通報道。

 曾衛國拿著合同迎了出來。

 “媽好點了沒?怎麼?管事打贏了?”衛民好奇地問。

 “哪裡!”曾衛國把合同遞給衛民,“律所說案子贏不了,中止了。真她媽的見鬼了!”

 “要不要找我們單位的法律顧問試一下?”

 “你打電話問問看,不要提我找過律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