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王孟伯仲 作品
第三百八十九章 能發現的人本就不是春秋筆法的目標客戶
柳謹的宣言說得懇切,使人心動。但心動沒用,按照會議精神,宣慰部壓根不可能讓長江柳族的歸屬契約出現如此明文規定的當牛做馬內容,關於契約的商談就卡在這了。
李儉全程像是個吉祥物,他只是坐在那裡,接通會議視頻的信號,看雙方對契約內容爭論。他也認真看了每個定下的條款,在感覺透徹雙方的分歧之後,李儉意識到,這種分歧是不能彌合的。
柳族想讓利,而人族不想要在紙面上落實,這是認知上的差異,除非其中一方繞過彎來,或者變換形式,讓柳族的讓利並不出現在金丹契約上,卻能實打實地提供實惠,才能滿足雙方一要名二要利的需求。
解決方法很簡單,紙面上定不下的東西可以在紙面之外定下。按理說在場的都是個中老手,不應該意識不到這點。人族這邊玩這套是熟手,那就是柳謹不答應了。
天色漸晚,會議告一段落,柳謹不得不退出會議,最後聲明,柳族希望人族能變得更強。
李儉退出會議不久,正在食堂吃飯,就碰上錢安區大會的工作人員。
對方亮明身份,是宣慰部錢安分局的,來這是希望李儉有空了,去見一趟柳謹,傳達會議上柳謹所不願接受的辦法。
辦法有幾種。第一,在正式簽約之後,李儉以私人身份作中保,將柳謹想要讓柳族提供給人族的支持寫入金丹契約,轉由各個聚居區接收。這是下策,條款還是要落在白紙黑字上,無非是沒有當場報導。
第二,李儉口頭告知柳謹,柳族對人族的支持劃歸朝貢,紙面上沒有寫明的,口頭傳達。這是中策,但柳謹“個人”的想法有很大影響,考慮到在會議上由宣慰部代表提出時,柳謹持反對意見,轉而讓李儉告知,無非是借李儉“人族首領”的身份,讓柳謹覺得利益交換有保障,足夠可信。這是中策,但依賴於柳謹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