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狗仔
側身鑽進一片草叢,低下身子,復行數十步,餘光瞟到45°方向,有一團橄欖綠色的身影,與桃花島上茂密的植被融為一體。
若非眼尖,極難辨認。
幸好雖然穿著戲服,但為了輕快,在正式開拍前他沒有披上外邊的甲子,即使在草叢中蹲伏前進,也不會因為聲響暴露自身。
悄悄的從腰間抽出道具刀,往前伸去。
“別動。”
張遠的嗓音低沉有力,散發著不容置疑的權威。
手持相機這位渾身一抖,差點手鬆,把在那個年代就價值好幾萬的數碼單反墜落在地。
拍照這位個子不高,帶著一副細邊的黑框眼鏡,緩緩測過腦袋。
覺得自己脖子右側冰涼涼的,低頭一看,一把長刀正架在頸子上。
一般群演用的刀都是塑膠的,怕傷著人。
而張遠是主演,導演又知道他有功夫底子,所以給的道具刀是鋼的,只不過沒開刃。
“人,轉過來。”張遠繼續發號施令。
對方不知道張遠的來路,但心知對方定是劇組人員,心想好漢不吃眼前虧,只得按對方的話語行事。
這位舉起相機,緩緩
轉過身來。
“相機,交出來。”
對方照做。
張遠接過相機,翻了翻記錄。
七成照片的內容是林志影,不過劉茜茜半露的側影也拍了十幾張。
皮膚雪白,明眸皓齒,外加“猶抱琵琶半遮面”,似露非露的模樣,的確勾人。
張遠打算刪除這些照片,但就在手指即將按下的那一刻,他突然一楞。
隨後用左手扒開面前的植被,將這位偷拍者的面容盡收眼底。
“原來是你……”張遠心說道,同時改變了主意。
剛才被植物擋著,如今他可是看的清清楚楚。
眼前這位外貌耗不起眼,身材更是普通的青年人,在後世可是大大的有名。
這位名叫韓炳江。
說起這個名字來,大多人會滿腦袋問號。
誰啊?
可若提起他的筆名,那便無人不知,無人不曉。
桌葦!
這位可是被稱為華夏“第一狗仔”,內娛爆料王,明星公敵,樂子人之神。
現在才03年初,這位應該還沒出名。
張遠回憶了一下,桌葦真正成名,是在加入一家名為《明星bigstar》的娛樂週刊後,並且在03年八月,拍到了劉曉慶出獄的一手照片。
這會兒他還是個默默無聞的小記者。
張遠思考一番,拋開道德不談……畢竟若要談道德,這世上九成九的能人都有瑕疵。
桌葦的能力的確強悍,稱得上天賦異稟。
前提是,打探私生活算是一種能力。
在影視圈混,這種人宜交不宜罪,況且他這能力,說不準哪天自己就能派上用處。
張遠抬起手來,桌葦趕緊一閉眼。
可他想象中的巴掌或者拳頭並未落在,而是有一隻大手輕輕落在了他的肩膀上。
“兄弟,你這照片拍的不賴呀。”
桌葦抬起頭來,看到的是一張燦爛的笑臉。
可這張臉,總讓他覺得有點後脊發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