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4章 楚國曆代君主4
楚文王認為是蔡哀侯的緣故才滅亡息國,於是再度派兵攻打蔡國,同年七月,楚軍進入蔡國, 並繼續扣留蔡哀侯,蔡哀侯在楚國前後被軟禁九年後(公元前675年)去世。
楚文王十一年(公元前679年),齊、宋、陳、衛、鄭五國國君會盟於鄄邑。齊國開始稱霸,而楚國也已經強大了。
楚文王十二年(公元前678年)夏季,諸侯聯軍進攻鄭國。鄭厲公從櫟地回到國都
,沒有及時通知楚國。秋季,楚國以鄭厲公對楚國不恭敬沒有及時通知為由,進攻鄭國,到達櫟地。楚文王伐鄭之舉,意在深入中原腹地,向正在成為霸主的齊國示威。同年,楚國再次攻打鄧國,滅鄧。
楚文王十三年(公元前677年),楚文王北上出方城,在汝水邊分封土田,進入陳國境內整頓演練軍隊,並攻佔了陳國的鄰國頓國來恐嚇陳國。 陳國因此懼怕而臣服楚國。但楚軍後來又撤出頓國,沒有滅亡它。
逝於徵途
當初,楚武王攻克權國,派鬥緡做這裡的長官,鬥緡據有權地而叛變楚國。楚國包圍權地而殺掉了鬥緡,又把權地的百姓遷到那處,改派閻敖治理這個地方。等到文王即位,和巴國人一起進攻申國,楚軍使巴軍受到驚恐。
巴國人背叛楚國而進攻那處,加以佔領,於是又攻打楚國都城的城門。閻敖在湧水裡游泳逃走,楚文王殺了閻敖,他的族人作亂。
楚文王十四年(前676年)冬季,巴國人趁機進攻楚國。楚文王十五年(前675年)春,楚文王發兵抵禦巴軍,在津地被巴軍打得大敗。回到都城,大臣鬻拳不開城門接納。楚文王執意要進城,鬻拳就拿起武器對準楚文王,楚文王害怕而被迫退卻。鬻拳說:“我用武器威脅國君,沒有比這再大的罪過了。”於是就自己砍去兩腳。
楚國人讓他擔任衛戍楚都城門的官職,稱之為太伯,並且讓他的後代執掌這個官職。楚文王為了以功補過,就轉而進攻黃國(在今河南潢川縣),在踖陵打敗了黃國的軍隊。楚文王回國,到達湫地時得了病。
夏季,六月庚申日,楚文王去世。鬻拳把他安葬在夕室,然後自己也自殺身亡,死後被安葬在地下宮殿的前院裡。
楚文王去世後,其子熊艱即位,是為楚堵敖(亦作莊敖)。
政治法制建設
楚文王在楚國的立法史上作出了突出貢獻。楚武王時期,楚國之法以習慣法為主。而楚文王所頒佈的《僕區》之法,是楚國曆史上首部見載史冊的成文法。
《僕區》之法的其中一條條文是規定窩藏盜贓者與盜賊同罪;除此之外,楚文王還對小盜處以墨刑 ,並制訂了懲治搶劫罪的法律。 這些跡象表明,楚文王已經通過成文立法來保護私有財產,在楚國法律史上具有重大意義。
楚文王還關注司法的建設。《說苑·至公》記載,楚文王伐鄧時,他的兩個兒子搶奪農夫的野菜,楚文王就將兒子處死以正國法。
這個故事反映了楚文王嚴格貫徹法律的執行,並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的思想。發揚縣制楚國是中國最早創立縣制的諸侯國家。
通過設縣,楚國把地方的政治、經濟、軍事權力都集中到國君的手中,便於直接管理。
首見於史籍的是楚武王滅權(今湖北荊門市)之後,設權為縣,出現縣制的雛形。楚文王即位後,相繼攻滅申國(今河南南陽市)、息國(今河南息縣),並設立申、息二縣,楚國的縣制由此得到貫徹。
申、息二縣北接中原,東連淮夷,攻守兼備,是楚國的北疆門戶,也在往後承擔著重要的賦稅、兵役職能。遷都於郢楚文王的另一項戰略行動是遷都。舊說依託《史記》等史書記載,認為楚國自熊繹“居丹陽”,楚文王“始都郢”, 並且楚國終春秋時期都長期在此郢定都,並關於楚文王所都郢的位置發展出湖北襄陽宜城、湖北荊州紀南城與湖北宜昌當陽季家湖古城三種主流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