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4章 韓國曆代君主3


 《史記》趙獻侯十三年城平邑,即此。《括地誌》,平邑故城 在魏州昌樂縣東北四十里,在今直隸大名府南樂縣東北,此本趙地而齊取之者也。《竹書 》晉烈公五年齊圍平邑,九年取平邑,即此地。”

 田朌、韓舉平邑之戰,餘考蓋在惠成王 後元八年,與《趙世家》桑邱之役乃同時事。(參讀《考辨》第一三四。)桑邱,《正義》 引《括地誌》,在易州遂城縣界,則 此平邑亦應在靈邱西北。蓋兩邑同屬代郡,齊、趙之戰,無緣有魏。齊自敗趙,更不涉韓 。

 史公誤認韓舉乃韓將,故以入之《韓世家》。又誤認梁惠王後元八年為韓威侯八年。《索隱》明引《紀年》在梁惠王八年以相校,後人又率改《索隱》以就史文,異同之跡遂泯 。而史公於《趙世家》尚倖存其本真,惟又牽涉及魏,則仍誤。至《索隱》《集解》亦均 本《史》文為說,同認韓舉為韓將。《紀年》僅記獲韓舉,未言韓舉之死,《索隱》遂疑其先為趙將,後又入韓。蓋《索隱》雖屢引《紀年》,而本 之不信,故曰:“《紀年》之書,多是訛謬,聊記異耳。”(見《燕世家》。)如此處韓 舉明系《史》誤,而《索隱》為此迴護,亦不確守《紀年》也。

 又梁氏《志疑》論此事雲:“《趙世家》肅侯二十三年,韓舉與齊、魏戰死桑邱,為韓宣王六年。《 年表》韓宣王八年,魏敗我韓舉。則趙之韓舉已先二年死矣,疑此別一韓將,而趙將適與 同姓名爾。

 《索隱》即雲是韓將不疑,而又引《紀年》趙將韓舉之文,謂舉先為趙將,後 入韓,非也。《紀年》所載多舛,當擇而取之。即如韓舉,《紀年》於威烈王十六年書齊 獲邯鄲韓舉,於隱王四年書魏敗趙將韓舉。若是一人,無論既為齊獲,不應仍為趙將,又 忽為韓將。

 而其為魏敗時,逆數至為齊獲之年,已百歲矣,韓舉若是之壽耶?其誤明甚。 ”然《索隱》雖誤,尚可即誤以求是,舍《索隱》則無以見《紀年》之真矣。梁氏不知《索隱》所引《紀年》,與《今本偽書》不同,而引《今本》偽說以折《索隱》,疏失更甚 。

 而今本《偽紀年》之誤,則又有可得而論者。其引齊田朌獲韓舉在威烈王十六年者,誤 據《水經河水注》以其事在晉烈公十年故也。(參讀《考辨》第一三四。)其於隱王四年 又書魏敗趙將韓舉者,其事本在梁惠王後元八 年,今本《偽紀年》。

 又誤以為梁惠王卒後之八年,故遂別見於此也。然則即據今本《偽 紀年》,亦可證成餘定其事在梁惠王八年之說。而《今本》又並不以韓舉為韓將,亦可證 成餘辨史公及《集解》《索隱》認為韓將之誤。梁氏於《紀年》未識《今本》之偽,故所辨訂多失之,亦可憾之事矣。(即如此處,謂趙、韓同時有一將,各名韓 舉,其為牽強難信,不辨可見。

 雷氏《義證》謂“此韓舉非烈公十年被獲者,”亦由不能 辨《水經注》之誤。)

 韓襄王(出生年月日不詳─公元前296年),姬姓,韓氏,名倉,戰國時期韓國第八位君主(公元前312年—公元前296年在位)。韓襄王,宣惠王的兒子。

 襄王四年(公元前308年),韓襄王和秦武王在臨晉會見。這年秋天,秦國派甘茂進攻韓國的宜陽。襄王五年(公元前307年),秦攻下宜陽,斬殺了六萬韓軍。同年,秦武王去世。襄王六年,秦國又把武遂還給韓國。襄王(公元前303年),秦國再度攻取了韓國的武遂。襄王十年(公元前302年),韓國太子嬰朝見秦王后回國。

 襄王十一年(公元前301年),秦軍攻韓,佔領了穰邑。韓國和秦國進攻楚國,打敗了楚將唐昧。襄王十二年(公元前300年),太子嬰去世。公子咎和公子蟣蝨爭做太子。當時蟣蝨在楚國做人質。

 蘇代對韓咎說:“蟣蝨流記在楚國,楚王特別想把他送回國。現在十幾萬楚軍駐在方城山北邊,您為什麼不讓楚國在雍氏城的旁邊建起一座萬戶的城邑,這樣,韓王必定派兵去救雍氏,您一定會擔任將領。

 這樣您就可以利用韓楚兩國的軍隊擁戴蟣蝨,把他接回韓國,將來他一定會聽您的,他一定會把楚韓邊境封給您的。”韓咎聽

從了他的計謀。楚軍包圍雍氏,韓國向秦國求救。秦國沒有出兵,只是派公孫昧來到韓國。

 公仲對公孫昧說:“您認為秦國將會援救韓國嗎?”公孫昧回答說:“秦王是這樣說的:‘我們要取道南鄭、藍田,出兵到楚國等待您的軍隊。’恐怕是不能會合了。”公仲說:“您認為真的會這樣嗎?”公孫昧回答說:“秦王一定會沿用張儀原來的計謀。

 當初楚威王進攻魏國的時候,張儀對秦王說:‘秦國和楚國進攻魏國,魏國失敗就會倒向楚國,韓國本來就是它的盟國,這樣,秦國就孤立了。我們不如出兵來迷惑他們,讓魏國和楚國大戰,秦軍就可以佔領西河以外的土地後再回來。’現在看秦王的樣子表面上是同韓國結盟,其實是暗中同楚國交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