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9章 魏16
封爵變遷
曹彪於建安二十一年(公元216年),封壽春侯。
黃初二年(公元221年)晉升爵位,遷移封地,為汝陽公。
黃初三年(公元222年),封為弋陽王。當年遷移封地,為吳王。
黃初五年(公元224年),改封為壽春縣。
黃初七年(公元226年),遷移封地為白馬。
太和五年(公元231年)冬天,到洛陽朝見魏明帝曹叡。
太和六年(公元232年),改封為楚王。當初,曹彪前來朝見時違犯了禁令,青龍元年(公元233年),被主管官員上奏批評,曹叡下詔削減了他三個縣、一千五百戶的封地。
青龍二年(公元234年),遇到大赦,恢復了削減的三個縣的封地。[1]
淮南一叛
景初三年(公元239年),曹彪增加了封邑五百戶,連同以前的共有三千戶。
嘉平元年(公元249年),兗州刺史令狐愚和太尉王凌謀劃迎立曹彪,在許昌建都。九月,令狐愚遣親信張式以監察親王為名赴曹彪家拜訪,對曹彪說:“令狐使君向大王致意,天下的事未可知,願大王珍重!”開始了他們另立新君的第一步。
嘉平三年(公元251年),王凌見東吳在塗水有軍事行動,於是上書請朝廷准許討伐東吳,打算乘此而起兵反抗司馬懿,此為王凌之叛。但是請求並沒有得到回應,王凌於是派部將楊弘將廢立計劃告訴兗州刺史黃華,希望得到支持,但楊弘和黃華卻向司馬懿揭發王凌的圖謀,司馬懿於是率軍討伐。王凌自知不敵,司馬懿又在發軍時先赦免他的罪,於是投降,司馬懿納降。但後來王凌自知他不久一定會被誅殺,於是在被押解到洛陽的途中自殺。王凌、令狐愚等人被誅滅三族,魏帝曹芳派遣太傅司馬懿和侍御史去到曹彪的封地考察驗證,把各個有牽連的人逮捕治罪。廷尉請求徵召曹彪治罪,於是依照漢朝懲治燕王劉旦的舊例,派人兼任廷尉大鴻臚持節符,賜給曹彪用璽印封記的詔書,嚴厲譴責他,讓他自作打算。曹彪於是自殺。他的妻子和幾個兒子都被罷免為平民,遷移到平原郡。曹彪手下的官員以及監國謁者,因為犯了知情而不加以輔正教導的大義,都被誅殺。
正元元年(公元254年),曹芳下詔書說:“已故楚王曹彪,背叛國家,依附奸人,自己身死,後代被廢為平民,雖然是咎由自取,還是哀憫憐惜他。國君具有容忍包容的器量,是親近自己的親人的方法,特封曹彪的世子曹嘉為常山真定王。”
景元元年(公元260年),魏元帝曹奐為曹嘉增加封邑,連同以前的共有二千五百戶。
歷史評價
曹芳:“夫先王行賞不遺仇讎,用戮不違親戚,至公之義也。故周公流涕而決二叔之罪,孝武傷懷而斷昭平之獄,古今常典也。惟王,國之至親,作籓於外,不能祗奉王度,表率宗室,而謀於奸邪,乃與太尉王凌、兗州刺史令狐愚構通逆謀,圖危社稷,有悖忒之心,無忠孝之意。宗廟有靈,王其何面目以見先帝?朕深痛王自陷罪辜,既得王情,深用憮然。有司奏王當就大理,朕惟公族甸師之義,不忍肆王市朝,故遣使者賜書。王自作孽,匪由於他,燕剌之事,宜足以觀。王其自圖之!”[3]“故楚王彪,背國附奸,身死嗣替,雖自取之,猶哀矜焉。”[4]
陳壽:“魏氏王公,既徒有國土之名,而無社稷之實,又禁防壅隔,同於囹圄;位號靡定,大小歲易;骨肉之恩乖,常棣之義廢。為法之弊,一至於此乎!”[4]
魚豢:“楚王彪有智勇。”
鍾嶸:“白馬與陳思答贈,偉長與公幹往復,雖曰以莛扣鍾,亦能閒雅矣。”
胡應麟:“詩未有三世傳者,既傳而且煊赫,僅曹氏操、丕、睿耳。然白馬名存鍾《品》,則彪當亦能詩。又任城武力絕人,倉舒智慧出眾。阿瞞何徳,挺育多才?生子如此,孫仲謀輩詎足道哉! ”[
主要作品
曹彪今僅存詩一首,為《答東阿王詩》[6] ,收錄於《初學記》,與曹植的《贈白馬王彪》相唱和。
軼事典故
有一次,曹彪參與曹丕的宴會,朱建平為曹彪看相,說:“您將統領藩邦,五十七歲時有刀兵之災。要妥善預防。”[7] 曹植作品《贈白馬王彪》的對象,正是曹彪。
曹林(出生年月日不詳~公元256年3月11日[1][2]),曹操第十子 ,又名“曹豹”,在《吊魏武帝文》中被稱作“季豹”,不知是其字否。母杜夫人。
漢獻帝建安二十二年,徙封譙。魏文帝黃初二年,進爵為公;三年,為譙王;五年,改封譙縣;七年,徙封鄴城;魏明帝太和六年,改封沛;景初、正元、景元中,累增邑,並前四千七百戶。林薨,子緯嗣。
曹林(出生年月日不詳~公元256年3月11日),籍貫譙國譙縣,曹魏宗室大臣,封爵沛王。
曹操第十子,與中山王曹袞、金鄉公主同為杜夫人所生,與秦朗同母異父弟弟。杜夫人本為呂布手下秦宜祿之妻,曹操破呂布後納為杜氏妾。
建安十六年封饒陽侯。
建安二十二年,徙封譙侯。
黃初二年,進爵為公。
黃初三年,封為譙王。最近轉碼嚴重,讓我們更有動力,更新更快,麻煩你動動小手退出閱讀模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