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館長 作品

第64章 緣分

說起來,那些知青把展覽地點選在美術館外的公園,是個冒險的決定。

做這個決定的原因,一是因為官方不可能允許在任何一個場館舉辦這樣的展覽,二是為了“挑釁主流藝術”。

他們這幾乎是在和帽子叔叔玩一場“貓捉老鼠”的遊戲。

還好,現在帽子叔叔還沒有出面,來的是公園管理人員,而且昨天就來了。

所以那青年才嘆氣,感覺這畫展怕是辦不下去了。

“這是公園,不是展覽館,來了這麼多人,亂哄哄的,你們看扔了一地冰棍紙……”人家說的也沒錯。

但這畢竟是公共場地,公眾要是自發的進行一些行為,也不算違反規定,對吧?

在場的那些人都承諾會保持環境衛生,走的時候也會打掃衛生,不會給公園造成負面影響。

公園管理人員沒有執法權,很快帽子叔叔就來了。

不過現在這裡有大幾百人的樣子,肯定不能粗暴的處理。

那些民家的藝術家們和警察據理力爭,因為觀眾眾多,警察也無可奈何。

不過這事不算完……

夏天之所以不想趟這趟“渾水”,就是因為這個。

快人半步是天才,快人一步是瘋子。

快人兩步就只能是個死人了!

就好像是,夏爸夏媽在各種場合都會否認自己的兒子是天才一樣。

夏天也不想展現自己的特異之處,雖然已經很特異了。但這種可能捲入事端的事件,還是別摻和的好。

就像是之前給自己定的目標一樣,苟前期,到九十年代再浪吧!

這年頭可不是什麼肆意妄為的時候。

第二天那邊果然出事了。

早上再去的時候,展覽被撤,藝術品被沒收了。

這是夏天已經預見的,只不過沒想到這麼快。

這時候眼看就是國慶,禮部正準備宣傳全國文藝工作者代表大會,但突然國外媒體出現在了美術館館側的這個“目空一切”的展覽。

引起友邦詫異,肯定是不行的啊!

再之後的事可超出了夏天的預料了,那些人竟然走上了街頭……

夏天:尼瑪,你們這是在作死啊?!

雖然現在遊街這種事還不犯法,但過幾年就從法律書中刪去了。

再說了,這是犯不犯法的事嗎?

夏天遠遠的看著,那浩浩蕩蕩的隊伍舉著“要藝術zi由”的標示,沿著民安街走向西攢動,要求歸還被沒收的藝術品。

很快阻攔的人員就出現了,隊伍裡大多數捱過鐵拳的人都“想起了被巨人支配的恐懼”,快速散去。

遠遠的躲在一兩百米的街角,眼巴巴的看著前頭“負隅頑抗”的零星人。

夏天距離幾百米,都覺得情緒緊張如繃緊的弓弦。

米蘭趁機抓著夏天的胳膊,“他們不會進炮樓吧?”

這年頭管局子叫炮樓,總進炮樓的就是老炮了~

不過最後沒有發展到那種程度,風氣果然開放了。

衙門同意歸還藝術品,還同意他們繼續展覽。

這場“藝術之戰”出乎意料的取得了勝利!

夏天看著歡呼雀躍的人們,感覺到了一股不同的風在吹拂萬物。

……

進入到十月,又出現了一部新的電影——《瞧這一家子》!

這竟然是一部喜劇!

雖然現在叫劇情片,但在夏天看來,這就是一部喜劇!

這可新奇了。

畢竟之前氛圍緊張,少數的電影都是那種有著很強烈“戰鬥性”的電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