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嶼詩禮 作品
第242章.幾百兩?幾千兩!
在紀辰星的帶領下,兩個人到了郡主府的會客廳。
“我們繼續剛剛的話題吧,你寫的那些東西我看了,想買下你的版權,你覺得怎麼樣?”
“版權?那是什麼東西?”紀明翰一臉懵。
這個時代的人們對這個詞並不理解。
“和茶樓差不多,就是你寫完之後,你把你的故事賣給我,我會給你錢。”紀辰星選擇了一個相對簡單的解釋方式,“但是你要注意,版權賣給我之後,你的故事就是我的了,以後不能再給別人用了。”
紀明翰的腦子不是很能轉過來,不過李懷民對這方面倒是很贊成。
“我覺得,郡主說的這個版權是個好東西。”李懷民摸了摸自己光滑的下巴,“就像我花了幾個月才畫出來的q版郡主,上市才不到十天,就被別人給偷走了。”
李懷民嘆了口氣,“郡主能買下明翰兄的版權,倒也是好事,因為明翰兄的故事也經常被別人偷走。如果郡主出面維護,那就應該沒人敢偷明翰兄的故事了。”
紀辰星點點頭。
這一點她當然懂,但是對於古代來說,現在不是維護版權最好的時候。
現在,古代的生產力十分落後,有些人吃飯都困難,更別說是去為了版權消費了。
至於李懷民做的那些手辦小人,受眾也只能是達官貴人,普通百姓是消費不起那些東西的。
而且這個時代,最終解釋權是皇權,一切律法在皇權面前,都只是一張紙而已。
天子只有一人,而庶民千千萬萬,什麼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不可能的事情。
天子就是法。
對於平民百姓來說,就算那些王公貴族搶了你的東西,又能怎麼樣?
那一紙空文,對他們真的有用嗎?
事實如此,不過面對李懷民的問題,紀辰星還是回答了。
“版權的事情稍後我會和皇上提一句,不過皇上有沒有心思治理,就不在我的管轄範圍之內
了。”
李懷民是個很聰明的人,紀辰星說的話是什麼意思,他一聽就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