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4章 假證
時辰到。
石臺上,開堂問案。
石臺下,站滿了旁聽的百姓,整個姑臧萬人空巷。
姑臧縣令坐在公案桌前,看著站在下頭的柳姒,一拍驚堂木:“下站何人?”
柳姒作揖:“妾身黎氏,洛州人士,今狀告承恩侯賈辭徽,擄拐婦女,殘害百姓。”
話畢,賈辭徽被帶了上來。
縣令照例問他姓名,籍貫等,賈辭徽一一作答。
少頃,縣令看向柳姒:“黎氏,你既要告發承恩侯,那可有證據?”
他翻翻狀紙:“這狀紙上說:你友人陳芳在上月被黃霾捲走,醒來後卻身處昌松的綺夢坊之內。只因為陳氏是賈氏絲織坊的織娘,你便懷疑綺夢坊的東家乃是承恩侯,是否太過牽強了些?”
柳姒答道:“是否牽強,明府可傳妾身友人細問,她知道一些詳情。”
縣令:“將陳氏帶上來。”
陳芳很快被衙吏帶上石臺,她第一次上公堂為人作證,心中不由緊張。
但看見柳姒堅定的背影后,她又平靜下來。
不為了她自己,就算為了慘死的音娘,她也要出面作證。
她依禮欠身:“妾身陳氏見過明府。”
縣令沉聲:“陳氏,黎六娘說你能證明綺夢坊的東家乃是承恩侯,將你曉得的都細細道來。”
“是。”陳芳定定心神,開始娓娓道來,“上月廿五,我與絲織坊的另一位織娘在涼州獄前遇上黃霾,本想尋個地方躲一躲,卻不曾想被兩個黑衣人打暈。
之後再醒來,就出現在昌松的綺夢坊之中。
綺夢坊的老鴇說絲織坊的梅媽媽簽了身契,將我們賣給她,白紙黑字,抵賴不得,要我就此留在坊中。”
縣令聽罷問道:“既如此,那身契現在何處?你又如何證明身契就是梅媽媽籤的?”
陳芳搖搖頭,神情沮喪:“身契在何處妾身也不曉得,猜測應當在老鴇的手中;而與我一同被拐的女子看過身契上的簽字,與梅媽媽的字跡一模一樣。若能尋到身契與梅媽媽的字比對,自可證實真假。”
聽陳芳提起梅媽媽,一旁的賈管事比賈辭徽還著急,立刻譏諷出聲:“既尋不到身契,那自然是你這婦人說什麼便是什麼。”
他這話不假。
若無身契比對,如何就能證明是梅媽媽將她們賣到綺夢坊的?
僅憑陳芳一面之詞不能作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