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英國公府
但是張家不同,張家是勳爵,過繼的子嗣是要繼承爵位的。
前文就提到過,爵位的繼承並不是說想指定誰就指定誰,是需要上奏批准的。
事實上正史中,宋朝的爵位是不能世襲的。
但是這個世界和正史有些差異,爵位是可以世襲的。
當然前提條件是封爵的時候就說了世襲罔替的爵位才行,那些降等的爵位和流爵自然不能世代承襲。
可以世襲,就面臨一個問題,朝廷想要把爵位回收回去。
朝廷想要回收,但是想要削掉爵位也得有正當藉口。
為了收回爵位,於是朝廷便對爵位的繼承上有著很嚴格的規定。
沒有子嗣的,想要讓兄弟或者侄兒繼承爵位,就得上奏官家,官家批准後才有繼承權。
不過一般來說,這樣的關係官家都不會卡著。
但若是沒有兄弟侄兒這種近親的,想要過繼一個血脈更遠的同族之人來繼承爵位,那麼對不起,不行。
如此一來,爵位自然就被朝廷給收回去了。
不過這個不是絕對,朝廷對外的說法是,有功勞著,又沒有兄弟侄兒,可以過繼遠房同族繼承爵位。
這個有功勞者,指的是當代爵位者,而不是歷代祖先。
英國公雖然沒有兄弟侄兒,但是他有功。
加上自己兩個兒子是戰死沙場,他上奏過繼子嗣繼承爵位,官家不可能不答應。
不然就寒了天下人的心。
畢竟英國公的兒子是為國戰死的,朝廷還不準人家過繼子嗣來繼承爵位,以後誰還為朝廷賣命?
所以在這個事情上英國公一直不急,想要從同族中仔細挑選合適的人選過繼。
然而自從官家找他說,想讓他女兒嫁給皇子,英國公就有些著急了起來。
他擔心到時候官家同意他過繼的子嗣繼承爵位,會被人說閒話。
好在官家說的是暫時不公佈,他還有時間慢慢考察挑選。
可是就在前不久他挑選出過繼人選,準備選個吉日,在族老的見證下完成過繼後就上書官家的時候,官家宣佈擇期冊封太子,並宣佈了英國公之女為太子妃。
因此英國公就想把過繼之事延後。
不然前腳官家定下他女兒為太子妃,後腳他就過繼子嗣上書奏請定下繼子為爵位繼承者,天下人怎麼看他?
孫氏眼睛一紅,眼淚就流了出來,說道:“我又不是善妒之人,不准你納妾,是你自己不願意,你都不知道別人背地裡怎麼說我。說我比海家嫁出去的女子都厲害,人家海家四十歲無子都讓納妾,我寧願鐵樹開花,也不給官人納妾。活著我受點委屈就算了,若是再沒了爵位,死了我都沒臉見張家列祖列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