煌未央 作品

第277章 民女,亦不畏之

  整個天下兩千萬石粟的農稅收入,地方郡縣截留三成作為運轉資金,送到長安的就只剩下一千四百萬石。

  軍隊軍糧,一年就是三四百萬石;

  官員俸祿——光是朝中三公九卿十二人,便已是三萬石以上!
  再算上朝堂有司、地方郡縣,毫不誇張的說:漢家每年光是發出去的俸祿,便不下千萬石!

  這麼算下來,光是打仗所需的軍糧,外加官員俸祿,就已經能把漢家一整年的財政收入消耗一空。

  所以,開國之初的漢家窮。

  窮的國庫能跑耗子;

  窮的堂堂天子劉邦,湊不出八匹同色的馬拉御輦。

  窮的劉邦到後來,都湊不出平定異姓諸侯叛亂的軍費了,便只得不顧朝堂一致反對,發行莢錢三銖——面值十二銖銅的三銖鉛錢。

  但沒辦法;

  開國之初,內憂外患,天下遍佈瘡痍,百廢待興。

  為了短期內改善財政狀況,劉邦只能選擇先解決眼下的問題;

  至於後患,則只能留給後世之君去解決,或者說是擦屁股。

  當然,劉邦為首的一代目長安中央,也並沒有因為遠水不解近渴,而忘了為漢家挖一口很久以後才能有水的井。

  這個‘井’由兩條具體的規定組成。

  第一條:凡漢之民女,年滿十五歲而不嫁人的,從十五歲開始,每年罰錢一算,即一百二十錢;

  十八歲還沒嫁人的,官府要負責為該女子找到合適的男子,並讓他們組建家庭——也就是通俗意義上的強拉配郎。

  沒能做到的,地方官府與該女子的家人,皆坐罪。

  第二條:婚後,夫妻每生育一個孩子,男孩賞錢二百,女孩賞錢五十;
  婚後兩年之內未生育,罰錢二百。

  憑藉這兩條針對性極高的生育政策,漢家得以在開國後極短的時間內,便為華夏文明定下了‘女子十五歲前必須嫁人’,且要儘可能多生育的社會共識。

  並在隨後短短四五十年的時間裡,將漢家的人口從開國初,二百萬戶、一千三百餘萬口,一舉翻了個番。

  到了劉榮即位的孝景皇帝六年,也就是漢五十一年,漢家總人口超過五百萬戶,兩千八百餘萬口。  
  足足五百萬戶農民,讓漢家即便是將農稅從漢初的十五稅一,近乎永久性降到了三十稅一,卻也還是能為長安朝堂中央,帶來每年超過三千萬石粟的農稅收入。

  ——每戶農人雖還是百畝田,但收成早已從開國年間的畝產不到兩石,抬高到了平均畝產超過三石!
  這使得百姓繳納的農稅,即便減半為三十稅一,也還是能維持在每戶十石以上。

  每戶十石,五百餘萬戶,便是五千多萬石!

  即便地方郡縣依舊要截留三成,即一千五百萬石以上,能給長安朝堂剩下的,也高達三千五百萬石之多。

  這其中,官員俸祿一千五百萬石,剩下的兩千萬石,便可以用來做一些事兒了。

  比如皇陵的開掘啊~
  陵邑的建造啊~
  以及馬徵建設,軍隊擴編、武器更迭之類。

  簡而言之:開國初的千餘萬人口,只能勉強維持劉漢政權的基本運轉;

  而如今的兩千多——近三千萬人口,足以使得漢家在保持極低稅率:三十稅一,即不到百分之四的農稅的同時,又穩穩走在迅速強大的坦途之上。

  即便偶有戰爭,也就是像孝景皇帝三年的吳楚七國之亂那般,根本無傷大雅。

  ——大不了拿出那一年全部的閒錢嘛!
  考慮到這個背景,曹淑如今將近十七歲的年紀,其實在這個時代完全算不上小。

  若是放在民間,這個年紀還沒嫁人的女子,甚至已經交了兩年的晚婚晚育罰款,並進入地方官府‘得給這娘們兒找個夫君’的預備名單了。

  事實上,朝堂內外對於劉榮最終選定的皇后,非要說有什麼能說道說道的,也就是曹淑的年紀偏大了些。

  但劉榮卻沒有在意這些言論。

  其實,即便是十七歲的曹淑,劉榮也還是覺得有點太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