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4章 全軍覆沒!

 妨礙司法公正! 

 這個也很容易理解。 

 江大海等人,用那樣的手段威脅恐嚇案件的受害人,企圖通過這種“庭外手段”讓嫌疑人(未來的被告人)逃避法律制裁,這顯然是不合法合規的。 

 而關於這一點違法行為,治安管理處罰法也有明確規定。 

 在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第六十條。 

 具體的處罰是: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兩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 

 雖然江大海等人的行為,沒有達到觸犯刑法的程度。 

 但是, 

 觸犯了治安管理處罰法,那也是要被處罰的。 

 ...... 

 “不是,警察同志,你說這麼多,那到底是個怎麼樣的處罰啊?” 

 江大海問道。 

 老吳道:“所裡決定,對你們一干人等的四項違法行為,分別決定處罰,然後合併執行。” 

 “針對你,最終的結果就是,行政拘留二十日,並處5000元罰款!” 

 “至於其他人,也都會根據各人不同的情況分別確定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六條規定了,如果一個人有兩種以上的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行為,行政機關可以分別決定處罰,然後合併執行。 

 但是還有一個限制,那就是行政拘留最長不超過二十日。 

 所以, 

 即便江大海的四項違法行為,拘留時間加起來得有四十天以上,但具體執行拘留的時候,最多也就是二十日。 

 至於其他人...... 

 絕大多數的情況都沒有江大海這麼嚴重。 

 就比如在人群中湊數的那些。 

 只是跟著來了,湊個人頭,但既沒有說話,也沒有幹啥,甚至都沒走進包間,只是在走廊裡站了會兒。 

 雖然他們都參與到這些事情裡面來了,但性質肯定要輕微很多。 

 拘留時間不可能有江大海這麼長。 

 罰款也不會有這麼多。 

 但肯定不會啥事兒沒有,總歸是要進去體驗一下的。 

 不然豈不是便宜了他們? 

 ...... 

 “啥?要關我二十天???” 

 “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