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9章 接手爆炸案

 等到陳青峰來到這裡的時候。

 他在地下車庫的停車場看到了那輛被炸燬的汽車。

 說實話那輛汽車很普通,是一輛大眾產的甲殼蟲。

 巨大的爆炸已經讓駕駛室完全被火焰所吞噬。

 陳青峰甚至還能聞到一股蛋白質被燒焦的味道。

 他看著這輛車,車旁邊的所有零件都按照當時在爆炸現場發生時的情形擺放好了。

 陳青峰仔細的觀察著,發現這輛車有一個特點,那就是爆炸,主要發生在駕駛室。

 也就是說安放炸彈的人目的很明確,就是要炸死車內的人。

 至於汽車的外殼,保存的還算好。發動機方面沒有受到太大的傷害。

 不過這樣一來,調查的範圍也就縮小了。

 汽車炸彈這種東西做起來其實也是有講究的。

 要看你是把炸彈安放在外面還是裡面。

 一般來說爆炸當然在車廂裡面效果最好。

 但是有一個問題,不是在所有情況之下你都能接觸到受害目標所乘用的車輛的。

 所以很多時候都是採用外掛的形式,把炸彈吸附或者貼在汽車的外面。

 像甲殼蟲這種民用汽車根本沒有考慮到防爆的措施。

 所以,就算炸彈貼在外面,或者乾脆放在發動機艙裡。駕乘者幾乎也不可能存活下來。

 但是,事情也從這裡開始出現了兩條分歧。

 既然炸彈明確是安放在駕駛室內部的。

 也就是說,安放炸彈的人很可能是有能力接觸到這輛汽車,並且獲得受害人信任的人。

 又或者車鎖是被人撬開的。

 陳青峰彎腰蹲下身子查看著鎖眼的位置。

 汽車的門鎖並沒有被顯著破壞的痕跡。

 他揮揮手,讓這裡的技術人員把門鎖拆下來。

 反覆確認之後,門鎖沒有被拆卸或者重新安裝的跡象。

 因為陳青峰看過,安裝的螺絲都是原封不動的,沒有任何新的劃痕或給者擰過的痕跡。

 也就是說門鎖不是被撬開的。而是正常被人用鑰匙打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