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劍聽潮 作品

第1968章 道路管理權

 “潮江政府,將以公路與鐵路的運營權作為酬勞,約定承包年限,使企業回收成本,併產生盈利,等年限到期之後,潮江三市再共同收回道路的運營與管理權,這樣一來,既能解決資金缺口,又能最大限度的,調動民營企業的積極性,也算給省裡和國家,減輕了負擔啊。” 

 唐少英點頭說:“這個辦法不錯。可是,剛才我留意到劉書記說的,等合約到期之後,將由潮江三市收回公路與鐵路的經營管理權?也就是說,這兩條路的所有權,與省裡無關了?” 

 劉浮生正要開口,謝振奇已經說道:“這樣也合理啊,畢竟省裡沒出足夠的錢,主要由潮江政府自籌資金與企業達成的合作,經營權最後歸屬於地方政府,也沒什麼不妥之處啊。” 

 唐少英笑道:“這話有失偏頗了,我看,經營權與其歸屬潮江三市,倒不如直接回到省裡,畢竟三市共管這兩條路,肯定要出現一些分歧和矛盾。只有把管理權交給省裡,才是避免爭端的辦法啊。” 

 劉浮生笑道:“唐書記說的也有道理,不過從規劃到籌建,都是潮江三市負責的,建成之後,直接收到省裡,恐怕有些不妥當吧?” 

 “另外,這兩條路是地方經濟發展的命脈,地方政府也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不斷的完善和維護路況,如果被省裡收回去,我們同樣要不斷地和省裡溝通,豈不是一樣很麻煩?” 

 其餘的常委們,有些面面相覷。 

 他們覺得,這兩條路的前期運營權,都在投資建設的公司手裡,就算收回,也是很多年之後的事情了。 

 那麼多年以後的事,誰又說得清楚?現在爭論,明顯意義不大。 

 說句不好聽的,這事兒和本屆的省、市政府領導班子,已經沒有任何關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