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安娜 作品

第444章 買人

 

最後,林小月花了八十兩,將三家合計14個人都買了下來,平均下來,一個人才五兩多些,還不如一頭牲口值錢。

 

可見,這個時代的人口究竟有多廉價了。

 

付了銀子後,眾人跟著牙婆一起去了官府,給他們辦理了奴契。從此之後,這些人便相當於是林小月的私有財物,打死活埋都無人能管。

 

手續辦好,林小月便帶著人回了鄉主府。

 

這些人原本見林小月一行人穿著普通,還以為只是普通人家,不曾想,主子竟是當今聖上親封的樂安鄉主,一個個意外中又帶著竊喜。沒人不希望跟個好主子,日後無論如何也能水漲船高。

 

林小月可不打算讓人亂飄,不疾不徐的問了三家人的姓名、特長後,便簡單的說了幾句。

 

不外乎告訴眾人,日後他們並不在一起,而是分開三個地方,負責每個宅子裡的庶務等瑣事,平日裡聽小草和二狗的吩咐,做好自己分內的事,別生出什麼亂七八糟的心思,也別想打著她鄉主的名號在外起么蛾子。她雖然不是什麼十惡不赦的主子,但他們若是背主,一家子連發賣的機會都不會有,全都打死丟亂葬崗。

 

林小月的聲音很輕,卻還是讓三戶人家心中都抖了抖。

 

立了威之後,又適當的給了個甜棗,“若是大家能恪盡職守,把事情都做好,以後每個月也會給你們工錢,至於給多少,這就看每個人做的事而定了。”

 

三家人沒想到還有如此好事。

 

一般籤死契的下人,相當於簽了買斷終身的契約,入了賤籍,一輩子不能贖回,榮辱皆繫於主家,這是官府承認的。

 

而且,簽了死契後,一輩子給主家幹活哪有什麼工錢,只有少數厚道的人家才會給下人月銀,但也只是一點意思意思。

 

面前的鄉主看著年紀不大,可不苟言笑,不怒自威,通身凜然不可侵犯的氣勢儼然不是個好糊弄的主。而且,生契握在主家手裡,若真犯了事,主家怕是也不能饒過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