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逸 作品

第375章 聯合騎士領

 它們大部分都是平原,只有一些小型丘陵散佈其中。 

 如此巨大面積的平坦地塊,按理說開發了這麼多年,應該是良田萬頃,一望無際。 

 但因為封建采邑制度的關係,實際上這片區域被分割的支離破碎。 

 每一塊騎士領的面積都不小於二十平方公里,按照這世界的畝制,相當於五千畝土地。 

 每五千畝土地,卻只有不到三分之一屬於耕地,剩下的都是領主的獵場、牧場,還有為了不和鄰居產生邊界糾紛,而特意留下的邊境荒地。 

 這裡面已經開發的耕地,也不是現代農業中那種一望無際的農田,而是東一塊西一塊,參差錯落,依附著小溪和河流開墾的小型地塊。 

 如果一塊騎士領的地塊好,耕地集中,就會形成一個人口上千的小鎮。 

 如果地塊差,耕地散亂,就會形成一個以領主大村為中心,向周圍輻射出五六個小村的自然聚落群。 

 騎士領內的村民,條件好的,會有公牛或挽馬來拉犁耕種,也懂得收集肥料或休耕輪作。 

 條件不好的,甚至連鐵製農具都沒有,只能全家扛著小木鏟在地裡刨食。 

 不懂輪作倒茬,不懂鬆土保墒,不懂自制肥料,種下一片種子,完全靠天吃飯。 

 生產技術得不到提升,基礎建設得不到改良,明明是優質的耕地,畝產(英畝)卻一直處於千磅以下。 

 村民的生存狀態一百年也沒有絲毫改變,以至於大部分農民明明終日勞作,種植穀物,卻始終要靠豆糊糊和野生漿果來維持生命。 

 畢竟騎士領主的存在意義是代替統治階級控制基層,徵收賦稅,訓練士兵,提供武力。 

 而不是關注民生,指導生產。 

 後者是村莊頭人的工作,但是在北境連騎士都大概率是文盲群體,村莊頭人也不過是個稍微聰明一點的底層平民。 

 他們既沒有足夠的能力,也沒有足夠的權力,帶領族人走向富裕。 

 一塊土地被封為騎士采邑後,就成了騎士領主的私產,荒地可以荒著,但領民無權開墾,必須通過購買或批准。 

 領民只能守著自己的份地生存,而那些外來的流民,則最多隻能成為領主的僱農或農奴,才能獲得自己的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