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霸王條款
肯定是正品。
那些內銷的庫存,和外貿訂單不同,都是殘次品,存在著各種各樣的質量問題。
正品,在商場和供銷社銷售的價格:背心,兩塊錢左右一件。
圓領衫,四塊錢左右一件。
而給沈靜的銷售合同上,背心的價格是一塊兩毛錢一件,圓領衫是三塊一件。
這是不合理的。
這個價格,比商業局統購的正品價格還要高很多。
就拿這個價格出去賣,挑剔的人恐怕還不願意買。
想在這個價格上賺錢,簡直是異想天開!
還有後面的這一條條霸王條款,按這個價格拿過來,就是尹天水自己去銷售,恐怕也是貼了功夫白賺吆喝!
“保證金兩千塊。”
‘一次性現金批發一千件以上,汗衫、汗背心各五百件’。
‘三個月清除庫存十萬兩千件汗衫、汗背心。’
‘沒有按期完成銷售,保證金兩千塊沒收,罰款一萬元!’
沈靜,她到底憑什麼底氣把這份合同簽下來的?
況且,這些衣服要賣,搶的就是時間。
現在快七月底了,不能一鼓作氣在半個月內賣完,大熱天過去,誰買?
還三個月?
簡直就是個天大的笑話!
“老方,這個價格,這樣的條款,是不是太欺負人了啊。”
尹天水看了合同,不由得呵呵冷笑起來。
“如果有你幫她想辦法,能賣出去嗎?”
方向明慎重的問。
尹天水冷嗤,反問:“這樣的衣服、這樣的價格,賣給你你會要嗎?”
當然,背心賣一塊兩毛錢一件,汗衫賣三塊錢一件,只要疵點不明顯,是可以賣出去的。
問題是,這個價格,是針織內衣廠給沈靜的價格!
方向明呼嚕嚕的喝完麵疙瘩的湯,滿足的吐了一口氣,抹下嘴,才開始解釋:
“合同是鄭凱擬的,據說沈靜沒有提任何反對意見,自己應承了。
這沈靜明明是鄭凱引薦來的,照道理那混蛋會給她一個合理的價格。
按照商業洽談的規矩,也會留一個還價的空間。”
方向明遺憾的搖搖頭:
“可那女孩子竟然沒有還價,沒有談條件,就簽了字。
什麼也不懂,也敢來簽下這樣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