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4章 理由,你自己找
李浩民!
這個時候葉天水想到了他。
作為平城公安局刑偵隊隊長,兇犯去了他的地盤,抓捕他們就是他的職責。
如果是在李浩民手裡抓捕到這兩個全國通緝的兇犯,那肯定是立了大功。
可是,這兩個人手裡是有武器的!
他們現在已經殺紅了眼,簡直就是兩個瘋子!
現在的平城公安局,肯定也接到了通緝令。
葉天水在腦海裡急速的思考著,要不要給李浩民打電話?
風險太大!
當然,事成之後,收益也大。
平城 公安局
任明峰在接到上級下發對雙王通緝令的第一時間,就召開緊急會議。
沒有出勤的警員全部被通知到會議室,李浩民正好要啟動汽車出警。
他剛剛接到下面派出所的電話,在郊區發現有流氓團伙聚眾鬥毆。
嚴打的文件下發後,這個離開京城千里之外的城市,政府和公安還只是處在全員戒備的狀態中。
各區縣的政府和派出所,接到文件通知後,宣傳工作從企業到農村做得很到位。
經常惹事生非的那些人受到警告,摸不透情況,一時也收了手。
說到底,方方面面都在觀望嚴打政策的落實。
而郊區這次打架鬥毆的事件,平常是不會報到李浩民這裡的。
最多是當地派出所出警協調處理。
這樣的團伙背後,都有自己的靠山,每次惹了事抓起來教育一番,大多數時候就放人。
鬧得兇了,或者抓起來拘留幾天,就會有人把他們保出去。
這個年代,公安的警力有限,工廠有武裝部、保衛科,他們都有權力解決掉大部分屬於‘人民內部矛盾’的事情。
農村,有民兵,公社同樣有武裝部,很多案件甚至不用報到派出所,就被‘解決’了。
公安,已經很多年沒有用過雷霆手段處置這樣的‘打架鬥毆’事件了。
但凡打傷了人,或者偶爾出了人性命,團伙也不‘為難公安’,會主動自己給死者家裡賠償一筆錢。
再推出一個替罪羊出來,因為沒有‘死者’和‘傷者’家屬來報案,公安處理起來沒有證據,只能輕拿輕放。
平城,大案很少,但同所有的城市一樣,有大批的知青返城,沒有工作安排,無所事事。
所以,團伙聚眾鬧事、打架鬥毆事件同樣的頻頻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