蒼鷹 作品

第1341章 氣得吐血

夏明磊和羊城公安局的閻副局長打通電話的時候,已經是下午快兩點多鐘。

 因為他當時沒有肯透露自己的身份,對方接到電話的是辦公室的工作人員,也就沒有太重視。

 閻副局長上午開完會就去食堂吃飯,飯後,又被李局長叫去他的辦公室商量工作。

 沒有回過自己辦公室,錯過了幾個電話來電。

 這次的案件,正好和京城開展的掃黑掃黃行動吻合,所以羊城公安非常重視。

 李光輝心裡對這個案子有了底,處理起來更加不留後手。

 下午,李局長和幾個副局長,還有刑偵隊長等中層幹部在會議室開會的時候,那個工作人員有事來找局長,看見閻副局長也在,他才想到上午那個電話。

 “閻副局長您好,上午十點半左右的時候接到一個電話,他說是有事找您。

 當時您在開會,我提出有話我可以轉告,只是他不願意,也沒有肯說他是誰,讓您候在電話機旁,他會再給你打電話。

 閻副局長,我聽著那個人的聲音像是京城口音,只是夾著一些我們這裡的地方方言。

 說話氣勢不凡,口氣不小,好像是當領導的。”

 閻副局長在自己熟悉的人裡面搜索了一下這樣的人物,隱隱約約猜到是誰,卻又不敢確定,頓時,後背出了一身冷汗。

 “局長,這裡的事情已經討論結束,我就先回自己辦公室看看。”

 李光輝看了他一眼,同樣在心裡猜測這個電話會是誰打來的。

 不為別的,他從鵬城回到羊城,馬上到了關押夏盈盈幾個人的地方。

 他聽了夜天水的吩咐,沒有在局裡大張旗鼓,關押這幾個人的地方只有他信任的幾個手下在負責看押。

 他把案卷簽字蓋好章就交給了陳俊,讓他帶著,在中午前的時候就踏上了回京的火車。

 石軍山接到夜天水的電話,隨即又接到了李光輝的電話,他把案情彙報得很詳細,。

 這個案子必須和京城的案子合併了處理,量刑判刑才能夠更加的重。

 但在京城犯事的另外幾個人已經放回家。

 只有來了羊城的那三個人,夜天水決定在他們身上做文章。

 因為是從京城望風而逃來到的羊城,結果他們繼續犯案,屬於屢教不改,罪加一等,直接不公開審判而判了刑。

 那個女的,判了十年刑期。

 兩個男的,判了十五年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