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3章 改俸

 “百姓和奴隸也有供給工資嗎?”有些大臣開始意識到不對了,這供給工資制的報酬比俸祿低不說,怎麼連百姓和奴隸也有? 

 “只要是為大秦國工作的人國家都應給予報酬,並且男女要同酬,還要分配給他們房子。”趙宏語驚四座。 

 “那怎麼行……”反對聲四起,而且說什麼的都有,但主題思想就兩個,一個是供給工資標準太低,一個是反對百姓和奴隸也有供給和工資。 

 “那這樣吧,再加幾條。”趙宏看似在讓步,實則早就算好了“公爵和侯爵一年領一千五百錢和一百公斤糧食,伯爵是一千錢和一百公斤糧食,子爵是一千錢和五十公斤糧食,男爵是一千錢和一百公斤糧食。” 

 之所以有些爵位報酬相同而有些爵位報酬有反差,是因為剛才趙宏頒佈貴族法令的時候重新規定了各種爵位。 

 趙宏規定,公爵以後只能是因封地受封公爵,而侯爵只能是因職務和軍功受封,伯爵則是皇室五服之外的皇族人士因功才可以受封,子爵只能是受祖輩蔭封,男爵則是對有軍功的出身百姓的中高級指揮官的封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