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0章 供給工資調整

 而爵位供給工資標準中,侯爵伯爵子爵男爵皆未變,仍是之前所定的標準,但王爵的標準改為了一年兩千錢兩百公斤主糧,下降了五十公斤主糧,公爵的標準改為一年一千五百錢一百五十公斤主糧,上升了五十公斤主糧。

 這些是沒辦法的事,嬴宏倒是想向下找齊,但實際情況不允許,新政之下不僅精細劃分了官員等級和職權,更在大秦帝國內新增加了許多職業,不向上找齊,哪有空檔給這些新職業制定合理的供給工資標準。

 至於在人力生產勞動上,工業生產所用的人力勞動倒是沒什麼問題,只因為已經內定為中央工業部長的墨木還在南方主理地方政事沒有回來,所以中央工業部的事嬴宏要等墨木回來後再細談。

 而在農業生產上卻需要大的變革,因為即使暫且不論貴族每人有十二畝耕地的標準,只說百姓一人八畝耕地,若無組織無政府參與,百姓哪耕作得過來那麼多地。

 所以為了不使已經開發出來的耕地又變成荒地,也為了能再開發出更多的耕地,嬴宏制定制度。

 皇族、貴族、百姓、奴隸所領受的耕地面積各按其標準分配,但農作皆由中央農業部負責。

 中央農業部下設的農業生產組織局主要責任就是領導各地方村生產隊的,所以之後大秦帝國的土地農作、畜牧養殖皆由各地村生產隊負責,生產工具皆是國家出資,非村生產隊的百姓和奴隸不必再參加農業生產。

 而每年的農業所得亦皆由政府按統一價格收購,除去納稅外,其土地所得價值皆為所領耕地之人的利益。

 還有就是有關大秦帝國股份的事,實際上現在的大秦帝國除了很少一部分,如李斯等人的私營工廠和私人商隊外,絕大部分的工農商業都掌握在嬴宏一人的手裡,其盈利名義上雖是大秦帝國中央政府的,但實際上仍是嬴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