勾戈 作品

第2043章 農業所得的運轉


“但根本來說,這是隻奴隸主受益的政策,與奴隸沒有直接關係。”

確實是像嬴宏所說的,政策上奴隸擁有四畝地的農業生產所得並不代表奴隸就能得到四畝地的農業生產收益。

因為奴隸是奴隸主的私人財產,奴隸的一切都是奴隸主的。

體現在農業勞動和生產分配上的具體表現就是,國家每年由各地農學院制定農耕指標並上報,然後政府向奴隸主招標,由中標的奴隸主出資奴隸進行農耕勞動。

等農耕收穫時,再由各地農學院統計農業生產所得並上報,政府按國家規定糧食收購價格完全收購農業生產所得糧食。

而國家收購糧食所支出的錢裡面,先要分出中標奴隸主應得的投標報價金額,剩下的是按畝分配到個人的所得金額。

就比如一名大秦帝國百姓按制擁有八畝地的農業生產所得,等國家收購完糧食,支付完奴隸主的投標報價金額後的八畝地的糧食收購金額才是這名百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