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89章 百姓進京問事

在秦帝國治下,各藩王國、各屬國、各附庸國皆應國王受召或遣國相參加第一屆洲際會議。

 

自詔書頒佈之日起,秦帝國三十六省各市、鎮百姓與各軍應開始推舉代表,並將推舉結果上報所受治市、鎮政府與所屬各軍,由市、鎮政府與各軍長官審查、審核再上報。

 

百姓代表通過審查、審核後,應由所受治市、鎮政府與所屬各軍護送往省政府與所屬軍司等待中央政府接送。

 

自詔書頒佈之日起,秦帝國三十六省各市、鎮政府應開始推選官員代表,並上報,官員代表經省政府審查、審核後應等待省政府通知前往省政府等待中央政府接送。

 

自詔書頒佈之日起,秦帝國治各藩王國、各屬國、各附庸國應開始擬定並奏報赴咸陽參與第一屆洲際會議人員,並等待中央政府接送。

 

一切受召參與三大會者,自受召之日起,至大會結束後,所衣、食、住、行、勞、作、保障等皆由中央政府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