勾戈 作品

第2415章 羅馬國開始軍事改革

徵兵方面有所改革,軍制方面也要有所改革,因為貴族階級的人不夠了,能擔任軍事護民官的人不夠了。

 

在羅馬軍團中,百夫長這一級的軍事長官是可以由士兵推舉或者將領直接任命,可以不是貴族階級之人,但百夫長之上的軍事護民官,尤其是擁有軍事指揮權的那名軍事護民官就必須是貴族階級之人擔任了。

 

但現在,能夠參軍擔任軍事長官的貴族階級之人嚴重不足,所以根據普布利烏斯·科爾內利烏斯·西庇阿的建議,羅馬軍團軍制中的作戰系統從十人長、百夫長、軍事護民官、軍團長四級暫改為十人長、百夫長、千人將、軍事護民官、軍團長五級。

 

其中,十人長的職權不變,仍是率領十人小隊,百夫長的職權小有變動。

 

羅馬軍團的基本編制是這樣的,軍團的基本作戰單位十人小隊,長官是十人長。

 

其中有作戰職責的八名士兵是羅馬國自由民,兩個負責非作戰雜務的是非自由民,一般會是奴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