勾戈 作品

第2418章 羅馬國提高了軍功罪罰制度中的標準

如此軍功制度的弊端是很明顯的,是任何人一眼就能看出來的,只是因為第一次布匿戰爭是羅馬國勝利了,所以羅馬國元老院可以借戰勝之威維持現狀。

 

可現在不行了,現在是羅馬國正在打敗仗,如此軍功制度會大大影響軍團的戰鬥力和民眾的戰爭積極性,再這樣下去的話即使有千人將這條通往權力最高處的道路也沒用,羅馬國該亡還是會亡。

 

所以羅馬國元老院必須做出改變,而眼前就有現成的例子,所以羅馬國元老院也抄了大秦帝國的軍功制。

 

在改革後的羅馬國軍事制度中,軍功是和軍職晉升掛鉤的,羅馬國元老院改變了原有的軍職推舉制,軍事長官不再由士兵們推舉,而是以軍功量職。

 

由於局勢緊張,羅馬國元老院在有關軍功制度的改革上也比較簡單。

 

首先,在大秦帝國的軍功制中有這麼根本性的一條,既一伍之中若有一人戰死,其餘四人即獲罪,若有二、三人戰死,其他人的罪名更重,將功折罪的唯一方法是殺敵,一伍中若一人戰死,此一伍中其餘四人就要皆殺敵一人抵罪,二人戰死,就要皆殺敵二人抵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