勾戈 作品
第2418章 羅馬國提高了軍功罪罰制度中的標準
而全軍重甲的羅馬軍團在面對半身甲敵軍和無甲敵軍的時候戰損比能達到一比五、一比六,甚至是一比七,也就是一個羅馬士兵能換死五個、六個,甚至是七個敵軍。
這樣的戰鬥力是非常恐怖了,所以羅馬國元老院認為大秦帝國軍功制中的以功抵罪以罪抵功的比例在一比一還是太低了,至少要調到一比五。
也就是說,比如在一場戰鬥中,羅馬軍團某個十人小隊中死了一個士兵,那麼另外七個士兵就要分別殺五個敵人才算無罪,再殺的才算是功。
而從士兵晉升為十人長的軍功要求是殺敵十人功,也就是減去抵罪的殺敵數外,士兵還要再殺十個敵人才有足夠的軍功晉升為十人長。最近轉碼嚴重,讓我們更有動力,更新更快,麻煩你動動小手退出閱讀模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