勾戈 作品
第2419章 羅馬國軍功制中的晉賞
只說羅馬國的軍事改革,以此一比五的戰損比推進,十人長率領的十人小隊若有一個士兵陣亡,這個十人小隊就要殺四十個敵人才能使十人長免罪,百夫長所指揮的百人隊若有一個士兵陣亡,這支百人隊就要殺四百人才能使百夫長免罪。
免罪後的盈餘按十抽一,也就是說,十人小隊立殺敵十人功,十人長有殺敵軍功一,十人小隊立殺敵二十人功,十人長有殺敵軍功二。
百夫長同理,百人隊十名十人長共有殺敵軍功十,百夫長才有殺敵軍功一。
而羅馬軍團能接受的傷亡率是百分之二十五,也就是說一個十人小隊陣亡超過兩名士兵就該解散重編了,陣亡超過三個士兵就該論重罪了。
至於十人小隊裡的那兩個奴隸,其實不算進傷亡率,可以隨便死,羅馬軍團的傷亡率只算士兵。
如此推算,十人長有殺敵軍功十可以晉升為百夫長,百夫長有殺敵軍功十,並指揮作戰有決定戰役的功勞、個人勇猛表現、士兵認同等功,且識字,才可以晉升為千人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