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拉古斯 作品
第四十二章 楚雲龍的饋贈
既然短時間內回不去越州,還得想辦法在藥王溝生存一段時間。
錢是不缺的,至少吃喝不成問題。
居住條件要儘可能改善一下,還得多添置一些傢俱。
這兩天儘量不要出門,楚雲龍死了,安正門的人肯定在到處找我。
可不出門也不行。
我這修行可怎麼處理?
每天要走五十里路,這是旅修一層的必要條件。
要不就在這小屋子裡走?
李伴峰起身,在屋子裡來回踱步。
在如此狹小的空間內踱步,對李伴峰來說是非常困難的事情,力道稍微控制的不好,就會以二十多邁的速度直接撞牆。
按照李伴峰的估算,他在隨身居里來來回回至少走了五個小時,撞得鼻青臉腫。
腿腳基本控制住了,但李伴峰有感應,他的修為沒有絲毫的增長。
總在一個小屋裡溜達,顯然不能得到自身的認可,走再多步,也不算旅者的修行。
可現在不適合出門!
要是當初能做個純粹的宅修該多好!
沒辦法,這座宅子生不出宅靈,宅修的修為註定上不了層次,今後還要以旅修做主導。
當然,李伴峰也記得貨郎的囑託,宅修和旅修之間的差距不能超過三層,等回了越州,得儘快買個房子,哪怕小點,也得把宅靈孕育出來。
這都是後話,眼下必須把旅修的基礎修行應對過去。
李伴峰出了隨身居,在廢棄農舍的瓦礫堆裡取回了鑰匙。
穿著一身米黃色的西裝,戴著一頂黑色禮帽,李伴峰壓低帽簷,在荒野中一路疾行。
天色已晚,荒村空曠無人,李伴峰起初極力剋制腳步,等走出荒村,來到一片原野,李伴峰再無剋制,撒腳如飛,肆意奔跑。
跑,對於旅修而言,是一件非常愜意的事情。
荒野之中沒有道路,可對李伴峰來說,到處都是道路,肆無忌憚的狂奔,會帶來由內而外的滿足和宣洩。
跑了一個多鐘頭,接連經過了幾座村子,李伴峰的修為有了感應,今天的基礎修行足夠了。
他沒有停下腳步,繼續朝前狂奔。
倒不是因為沒跑盡興,是因為他餓了,得找東西吃。
這對他來說不是難事,因為他記得道路,他記得經過的每一個地方。
走到一座村子口,李伴峰看了看村口的石碑,上邊寫著三個字,長留村。
村裡還有一戶人家亮著燈,李伴峰走到門前,準備向主人討口吃的。
準確的說,不能叫討,應該叫買。
這是秦小胖教給李伴峰的方法。
平靜心緒,李伴峰仔細感應一番,沒有察覺到危險,他叩響了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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