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民風淳樸的藍楊村
“我沒有修為,你就不給錢麼?”小鬍子一瞪眼,刀子就要往李伴峰肚子上捅。
李伴峰後撤一步,躲過刀子,抬起一腳,正中小鬍子襠部,訓斥一聲道:“沒有修為還出來打劫?”
小鬍子感覺有東西裂了,疼的臉色煞白,用刀指著李伴峰道:“你別過來,我有修為!”
“有修為,怎麼不早說,你為什麼要騙我?”李伴峰又是一腳,還踢在襠部。
小鬍子感覺有東西斷了,哆哆嗦嗦看著李伴峰道:“我修為很高,我是不想對你出手。”
“到底是多高?先說清楚!”李伴峰又是一腳,還踢在襠部。
小鬍子感覺那東西碎了,顫抖著聲音道:“我馬上就有層次了。”
原來還沒上層次。
“道門呢?”李伴峰又是一腳。
小鬍子這次覺得不是太疼。
他感覺那東西已經沒了。
“我是耕修……”
“耕修不好好種地,還出來搶劫!”李伴峰又踹了一腳,小鬍子一翻白眼,跪在了地上。
李伴峰把小鬍子的匕首奪了下來,面帶笑容,看向了旁邊那位看熱鬧的大哥。
“這位大哥,你有錢麼?”李伴峰很熱情的打了招呼。
大哥沒敢回話,撒腿就跑。
跑什麼呀,藍楊村不都是這麼打招呼麼?
李伴峰拎著小鬍子進了一條深巷,確係四下無人,他把小鬍子送進了隨身居。
“娘子,用膳了!”
小鬍子哀嚎一聲,想要逃跑。
李伴峰拿起手杖,敲斷了小鬍子的腿,把他交給了唱機。
蒸汽繚繞,唱機吃完了魂魄,在唱片上摩挲著長針。
這是刷牙麼?
李伴峰問道:“娘子,今日菜品如何?”
嗤嗤~
娘子讚歎一聲:“鮮甜清爽,回味無窮,就是不太夠吃呀~”
不夠吃,是必然的,李伴峰已經習慣了。
趁著銅蓮花拾掇屍體,李伴峰看了看小鬍子的遺物。
雖說做起了攔路搶劫的行當,但其實這個人挺有錢的。
錢夾子裡有現鈔八百多,還有六個大洋錢。
這六個大洋就是三千多塊,有這麼多錢,沒必要出來搶劫,他可以找一份工作,甚至能做個小買賣。
小鬍子那把匕首不怎麼樣,李伴峰當垃圾扔了。
但他那把手杖相當不錯,李伴峰拿著手杖揮了揮,想起了一件事。
他每次拿起雞毛撣子的時候,總覺得自己像個文明紳士。
現在仔細想一想,也許應該拿的不是雞毛撣子,而是這種手杖。
沒錯,就是手杖!
李伴峰想起了仙樂舞場的客人,他們都帶著手杖。
在普羅州里,有身份的人都有手杖。
手杖加西服禮帽,才是完整的紳士裝備。
屍體處置乾淨,爆了一顆紅丹,李伴峰帶上手杖,提上垃圾,離開了隨身居。
他得找地方吃飯,順便看看藍楊村的情況。
擁擠的房屋當中,飯館不少,李伴峰找了家麵館,看到羊肉面五塊錢,價格公道,就叫了一碗。
吃完麵,結賬,掌櫃的要三百三十塊。
李伴峰一愣:“不是五塊錢麼?”
麵館掌櫃的回答:“一根麵條五塊,我們給您煮了六十六根,取六六大順之意,算下來一共三百三十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