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拉古斯 作品

第144章 地頭神(求留言)

……

馬五正在藍楊村裡看報紙,看到楚二買下來百樂門,報紙險些掉在了地上。

不好!

這瘋婆子當真捅了馬蜂窩。楚二在生意場上跌爬這麼多年,怎麼會犯下這樣的錯誤?

她太想要百樂門了。

其實馬五也能理解,換做是他在楚二的位置上,也可能不顧一切把百樂門收下來,百樂門對一個生意人的誘惑力實在太大。

馬五正在推算事情接下來的走向,他很快在

落魄公子與痴情小姐的恩怨情仇。

馬五以前沒有留意到這則小說,但他今天留意到了。

這則小說的位置變了,這不是短篇小說,已經連載了好幾期,平時的位置都不顯眼,今天佔據了

光是位置,還並不能吸引馬五的注意,關鍵是這部小說裡提到了藍楊村。

馬五讀了一下小說的內容,雖說裡邊沒有提及馬五和楚二的名字,寫的卻是兩個人的故事。

他翻閱了以前的舊報紙,發現隨著楚二新聞的增多,這則小說的地位也一路飆升。

今天楚二收購百樂門的消息佔據頭版頭條,這則小說也升到了副刊頭條。

馬五必須得正視一個現實,在外人看來,他和楚二的關係已經沒那麼簡單了。

楚二捅了馬蜂窩,會不會殃及到他?

果不其然,殃及到了。

到了晚上,馬五託人買來一份晚報,赫然看到二版上一條新聞:馬君洋或將出山,為楚家挑起百樂門大旗。

這特麼是誰造的謠?

誰說我要挑楚家大旗?

我又不姓楚,為什麼給她挑大旗?我入贅了是怎地?

馬五有預感,馬蜂就要來了。

不行,得先找個地方避避風頭,各大家族隨時有可能對馬五下黑手。

雖說僱了左武剛,但一個六層武修未必有那麼穩妥,馬五正糾結自己該去哪躲著,卻見李伴峰穿著一身西裝,戴著一頂禮帽,手裡拿著一隻雞毛撣子,推開了房門。

他用雞毛撣子擦了擦身上的雪片,坐在壁爐旁邊,烤了一會火。

馬五一臉驚喜道:“李兄,你可算回來了!”

李伴峰走了整整十八天,去的時候三天,回來走了半個月。

回來的時間這麼長,原因只有一個,他每天要吃一顆金元丹。

一路一共吃了十五顆,李伴峰賺了四年一個月零六天的修為,加上他之前攢下的光陰,在旅修上,現在一共有十六年八個月零十七天的修為,距離三層越來越近了。

三層,二十年的修為,就算李伴峰十歲入門,按部就班修行,至少也得到三十歲。

如今二十出頭,三層旅修觸手可及,三層宅修已經到手,這要是讓別人知道,不得頂禮膜拜,這要是讓別人知道……估計李伴峰也活不了太久。

這也讓李伴峰萌生了一個念頭,他想開闢一片新地,儘量躲開別人的視線。

新地很適合修行,沒事抓點孤魂野鬼給娘子送飯,再去找點珍禽異獸給紅蓮煉丹,旅修在兇險之地能賺大把光陰,還不耽誤丹藥進補,這樣的生活難道不完美麼?

除了修行之外,他還想在新地建一座庇護所,萬一出了難以應對的狀況,留在新地也算一條退路。

李伴峰在路上就規劃好了,但是他缺乏開荒的經驗,這事得找馬五商量。

馬五一開始是反對的。

從小到大接受的教育,讓他對新地有很深的偏見,在馬五看來,新地是危險的,不能輕易踏足。

可思緒停頓了幾秒鐘,馬五突然回過神來。

自己不是打算出去避難麼?

新地不就是最好的選擇之一麼?

以前去新地開荒確實冒險,但現在情況不一樣了,他們手上有左武剛了!

馬五思索片刻,點點頭道:“我去叫上大支掛,把甄錦成和曹志達也帶上,正好咱們湊一隊,開荒去!”

李伴峰搖搖頭道:“左武剛不能去,他要是走了,藍楊村沒人坐鎮,怕是會有人來生事。”

左武剛不去,馬五心裡又有些犯怵:“就靠甄錦成和曹志達兩個,開荒怕是不牢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