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 章 來時好好的,回不去了…
朱由檢聽完又是對著朝臣一頓大發雷霆。說道:
“看看,若是朝堂之上盡是如國丈這幫公忠體國之人,我大明哪裡還有那麼多事情,今日在場的人,有一個算一個,凡是不接受罰銀的,每人一百庭杖,朕說的!天王老子來了都沒用!
魏忠賢!你今天就給在這裡朕監督,無論侍衛還是朝臣,敢包庇,糊弄者,一律鎖拿至東廠大獄,從重處罰!”
“哼!這早朝,是用來解決問題的,不是諸位拿來吵架,當菜市場用的!今日凡是沒交罰款的,一律不準放人,打完再走!”
說完大手一揮,氣呼呼的走了…
眾人還沒反應過來,就發現,陛下已經飛快的消失了…
眾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我是誰,我在哪?我今天來幹嘛的?
特麼的,不是說好咱們今天上朝來鬥閹黨的嗎?手裡攥著的證據,奏摺一個還沒派上用場,朱由檢人就跑了…
跑了就算了,這好端端的上個朝,咋就回不去了呢…就挺突然的…
這時候,就聽到上面魏忠賢的聲音傳了過來:
“嘿嘿,諸位,咱家還在這裡等著呢,你們是選擇交銀子,還是選擇一百庭杖,又或者去東廠大獄坐坐都可以…”
眾人看著魏忠賢那副小人得志的樣子,恨的一陣牙癢癢。人群中立馬有人氣憤的說道:
“魏忠賢,你不要太囂張!你等著吧,本官倒是要看看,你能狂妄到幾時!哼,老夫選擇交錢!”
眾人一陣無語,紛紛轉頭看向此人…
特麼的,你是怎麼用最狠的語氣說出最慫的話的,難道這年頭,都流行這個嘛…
…
蟲子在這裡普及一下庭杖這個概念:
廷杖在東漢時期就已經出現,當時還只是一種政治現象,代表了皇帝個人意志上對朝臣的懲罰。《後漢紀》記載:“明帝時,政事嚴峻,故卿皆鞭杖。”
到了明朝,廷杖就逐漸演變成了刑罰的制度——延伸為杖刑。
在廷杖過程中,行刑人受到皇帝個人意志的控制。權宦通過對皇帝言行的觀察,判斷這個人受刑者是否可以打死。
在施用廷杖刑罰之時,施杖的手法也很有講究。執杖者都受過特殊訓練,錦衣衛可以用一張紙包滿稻草,一直打到稻草都碎了,紙卻不破。
這是一種可以歸為“酷刑”的刑罰,受杖者能被打得表皮看不出傷痕,而裡面的筋骨卻被打斷,最終落得癱瘓或死亡的下場。。。最近轉碼嚴重,讓我們更有動力,更新更快,麻煩你動動小手退出閱讀模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