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 章 倒魏運動!
處理的召令一出,全城譁然…
首先倒黴的就是三人的親族家眷,這尼瑪,一人貪汙全族背鍋,這誰糟的住啊。為了不被髮配,只能含淚拿出積蓄上交…對,你沒想錯,十族之內包括他們曾經的老師都要受到株連…
老師:我招誰惹誰了…
其次就是朝臣,對於結果他們並不在意,若是嚴格按大明律的規定,殺他們一百遍都不為過,這點大家沒什麼可說的。
大明律規定:犯有貪贓罪的官吏,一經查實,一律發配到北方荒漠之地充軍;
官吏貪汙獲贓六十兩以上的,處以梟首示眾之刑。
對付貪官汙吏,除去用刑法規定的“五刑”,還常常法外用刑,包括抽筋、挑膝蓋、剁指、剁腳、剝皮等酷刑。在官衙前,往往有一個剝皮場,和一個專挑貪官人頭的長杆;在官衙辦公書案旁,則有一個塞滿稻草的人皮,用以震懾和恐嚇那些心存貪瀆之念的官吏,使之觸目驚心。
大臣們在意的是廠衛,是手段,是過程。魏忠賢罔顧法度,公然鎖拿朝廷二品大員,且嚴刑逼供,那是赤裸裸的在打文官集團的臉。而且,你今天敢肆無忌憚的鎖拿朝廷二品大員,明天就敢動一品高官,如此下去,文官們哪裡還有安全可言?
而且之後的處理決定更是坑爹,一個人貪汙你殺了就殺了,還特麼要波及十族,還要追回花出去的銀子,這讓他們以前,現在已經貪汙受賄的人,還有將來即將貪汙受賄的人怎麼辦?貪還是不貪?貪了,一人貪汙全族受累。不貪,不貪還玩個錘子?不知道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嗎…
不甘心收到掣肘的文官,迅速結成統一戰線,不顧年節休沐還未結束,紛紛上書向皇帝施壓,對於三人的死刑判決大家沒得說,既然事發了,該死你就得死,證據確鑿之下,誰也救不了你。
大家只是針對處理的過程作文章,要求撤銷波及十族這一不合理的決定。另外集體上書彈劾魏忠賢囂張跋扈,罔顧國法,視朝廷法度如無物,紛紛細數魏忠賢罪狀,要求嚴懲魏忠賢,撤銷廠衛。百官眾志成城,誓要把魏忠賢及廠衛拉下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