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南 作品

第六章 我老兵呢?

雖然對於小混混而言,手裡捏著傢伙就已經是足夠的威懾,但對於馮雪來說……

“刷!”

“嗷——”

破空之聲響起,隨即就是一聲慘叫,雖然覺得身為一名秧歌star就算上學身上也該備有武器,但沒時間檢查的馮雪只能再次丟出了藏品鉛筆。

此時他已經發現了藏品的另一個好處——

這玩意只要不是按照正規途徑消耗(比如喝紅茶、花錢、吃餅乾、削鉛筆),基本是不會損毀的。

就如這隻鉛筆,哪怕在之前的節點戳死了一個倒黴蛋,但此時,它的尖端仍舊能夠刺穿人的手腕!

只是此時持槍的顯然不止一人,衝在最前面的倒黴蛋的“失手”,並不能影響後續的衝鋒。

不過,哪怕只是一瞬間的停頓,也已經足夠,就在那倒黴蛋的慘叫使得同伴產生畏懼的瞬間,馮雪卻是忽然將攬住少女腰肢的手臂上移,雙手用力,好似扔麻袋一般,將少女扔過了高牆。

將不超過八十斤的人丟過兩米二的高度,這對於馮雪而言並不是什麼問題,伴隨著少女遲來的驚呼與尖叫,馮雪的臉上卻是露出了嗜血的笑容。

手中的書包猛然一抖,課本、文具以及諸多零碎瞬間在空中散開,馮雪甚至都懶得去抓那柄斷刀,隨手抄起一根直尺,便衝了上去!

至於子彈?

開玩笑!

“老子他喵的刀槍不入口牙!”

金色的光輝在馮雪的身上炸開,他就彷彿爆氣的超級賽亞人一般,在短短兩秒不到的時間裡跨過了十米的距離,手中直尺連帶著門牙一起戳進敵人嘴裡,握住手槍套筒的左手只是順勢一掰,不顧那明顯被扳機護圈別斷的食指,直接將其扯了下來。

而在下一刻,不只是這不斷吐出血沫的混混,後續還在前衝的槍手也在瞬間剎住了腳步。

因為在這一刻,馮雪的手裡,有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