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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八十一章 諮詢律師

 配圖是訴狀。

 隨後傅氏的官博轉發了他的微博,並評論:謝沐通過了我司校招的筆試和麵試,經由正規流程進入我司實習,於九月初實習結束,不存在走關係等違法行為,我司歡迎廣大學子來我司實習,優秀者畢業後可優先錄取。

 “呦?誹謗罪?有點可信度,蹲一蹲後續。”

 “大家理智吃瓜,不要那麼快站隊,女方並沒有什麼證據,只有小作文。”

 “雖然但是,孩子正在哺乳期,男方應該不能離婚吧?有沒有懂法的告訴我一下?”

 “哺乳期半年內不允許離婚,除非女方有重大過錯或者女方提出,就算你沒出軌又怎麼樣?哺乳期離婚就是不對!”

 “我猜測一下哈,哺乳期不能離婚這是常識,女方完全可以拿這個來說話,但她沒有,而是指責男方出軌(沒有證據),會不會是女方真有什麼大錯,阻攔不了離婚的結果,所以才這麼做?”

 “又開始造謠受害者了,不管是出軌還是哺乳期離婚,都是傅聲有問題啊,洗什麼呢?”

 ……

 話題就此歪斜,從傅聲出軌變成了哺乳期離婚,謝沐也從輿論中心退了出來。

 但傅聲對此沒有繼續回應。

 謝敏看到傅聲回應的時候,心裡是有些慌的。

 她已經做好準備,等傅聲回應自己沒有出軌的時候,就曬出傅珩跟謝沐傅聲的親子鑑定。

 但她沒想到傅聲會直接起訴。

 謝敏慌張地找了個律師諮詢。

 “……我會不會坐牢啊?”她擔憂地問。

 律師大致瞭解了一下情況,說,“誹謗罪本身就是一種較輕的罪名,頂格也就三年,你這事影響挺大,一兩年吧。你有他出軌的證據嗎?合法來源的,有證據就不是誹謗。”

 “……沒有。”

 “沒有的話,可以在沒開庭之前儘量拿到。比如你在哪裡抓到的他出軌?去調一下監控,或者是他的銀行卡流水,還有公司同事的證詞之類的。”

 “這個……也沒有。”

 “沒有你就去找啊,離開庭還有那麼長時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