禿頭不是和尚 作品
第四百零四章 林天條款?不,是上帝條款誕生!萬眾矚目的華夏賽!
除了先簽後換的規則改變之外,斯特恩還公佈了一條絕對堪稱震動級別,甚至讓這個‘邁克爾·喬丹條款’都黯然失色、差點無人討論的條款!
“若一名球員在過去5年內曾奪得最少3次或連續兩次mvp、4次或連續3次總冠軍,4次或連續3次入選年度雙一陣容,此球員在續約時,全聯盟擁有此球員鳥權!即全聯盟皆可以鳥權價格與此名球員商談合同!”
“但此球員母隊仍舊擁有最先續約權和匹配權!”
“並且,此名球員續約時將無視當前薪金規則,而是以其當前薪水為基準進行新合同談判,在此基礎上達成的新合同所產生的奢侈稅,雙倍收取!”
這個條款一出,真的是整個聯盟都震驚了啊!
這他孃的,瘋了吧?
這是所有人第一時間想到的事情!
太瘋狂了!
打個比方,按照現有的勞資協議條款,像林天、加內特等趕在98年勞資糾紛之前簽下合同的球員,在這份合同到期之後,是無法按照他們最後一年那份天價薪水談續約的!
因為勞資協議規定:一名8年以上的老將,能簽下的最高薪水是工資帽的30%,也就是1500萬左右的起薪加上每年最多10%的增幅,以及最高5年的合同。
也就是說,不管林天、加內特等球員最後一年的合同是3500萬還是2800萬,他們談新合同的時候,母隊只能給他們一份1500萬起薪和總價不超過5年8500萬的頂薪合同。
這就是98年勞資協議規定的制式合同規則!
但如今這個規則一出,就意味著一名球員如果符合以上條款.
好吧,全聯盟目前只有一個人符合這個條件,林天!
就是說林天將能以3277萬的起薪去和聯盟所有球隊去談一份最高5年,每年增幅10%的合同,並且還無視工資帽
也就是說,如果真的有瘋子開價,並且按照10%的遞增把合同給滿的話,那麼林天將有機會拿到一份5年超過2億美刀的合同,他最後一年的年薪甚至將接近5000萬!
而同期所有其他球員的薪水,基本上沒有人能超過2000萬。
甚至聯盟有超過一半的球隊,如今的工資總額其實都不到5000萬。
太誇張了!
而這則條款一出,立刻引發了整個籃球界的瘋狂討論和軒然大波!
一開始,這則條款還被人稱作是‘林天條款’,畢竟他是全聯盟惟一符合這個要求的球員,可討論著討論著,大家發現縱觀整個歷史,只有兩個人符合這個條款。
林天和喬丹。
於是,這個條款被飛快的改了名字。
上帝條款!
絕對的上帝條款!
除了nBA歷史上金字塔最頂尖的人,其他人根本就沒有任何機會使用這個條款。
這三個要求,除了最後一個還有那麼幾個人能做到,其餘的兩個,任意一個拿出來都無比困難,可三個加在一起?
真的就只有林天和喬丹了!
太難了!
而緊接著,所有人都飛快的反應了過來,在喬丹如今也已經沒有了資格的情況下,這玩意兒根本就是他孃的林天專屬特供條款!
並且,這東西甚至也不是給林天的福利,是給聯盟的福利!
雙倍奢侈稅啊!
如果真的有瘋子球隊就這麼拿到林天,那這支隊伍每年繳納的奢侈稅絕對是一個天文數字!
要知道,聯盟奢侈稅可是平分給所有球隊的!不少小球隊甚至就指望著那點奢侈稅貼補一下球隊呢!
這個條款一出,意味著聯盟28支沒有林天的球隊都能分錢!他們都能從裡面拿到好處!他們都能成為條款的受益者!
這大概,也是幾乎所有老闆舉雙手雙腳同意這個條款的原因了。
畢竟,90%的球隊有自知之明,林天不可能來他們這裡,那既然不可能來,現在我們能額外分錢,何樂而不為呢?
據傳,甚至就連步行者隊的老闆西蒙也沒有對這個條款進行什麼過於激烈的反對和抗議。
這傢伙也同意了。
至於同意的原因?
所有人都相信:這傢伙大概率是和斯特恩達成了什麼py協議。
就步行者隊今年的財政狀況和放走卡特的行為來看,如果真有球隊給林天開5年2億,那他們絕對不會跟進的!
小本買賣,誠信經營,比花錢,步行者是肯定比不了什麼紐約、波特蘭和洛杉磯的。
反正已經4次冠軍在手,西蒙兄弟已經賺了不知道多少錢和榮譽了。
這種事,他捏著鼻子也就認了!
不認,又能怎麼樣呢?
斯特恩開會傳達這個條款的時候,根本就沒給任何人拒絕的機會,他是傳達、通知,而不是商量和討論!
西蒙除了開開心心的收下斯特恩許諾的好處,然後等待著林天離開後他從奢侈稅之中分錢之外,他還能怎麼辦呢?
至於林天?他覺得現在已經不是什麼弗利薩對卡卡羅特說‘你的戰鬥力居然有18萬很了不起,但我有53萬了。’
現在是弗利薩完成了第一階段變身,然後對著短笛等人道,‘我每次變身實力都能提升2-3倍,我現在的戰鬥力超過了100萬!而這樣的變身,我還能來兩次!’
就這,弗利薩還藏了一手終極變身100%全功率狀態呢
吊打、碾壓、倍殺!
反正就是爽!
能賺錢,能多拿錢,有什麼不開心的?
原本拿完這份合同之後,林天的年薪最多1500萬,現在要一波幹到3300萬起步、近5000萬終止.
哪怕這事兒是必然會發生在林天自己身上的,林天也覺得瘋狂和不可思議。
但除了瘋狂和不可思議之外吧,就一個感覺。
爽!
打爆了整個聯盟的那種爽!
不過林天並沒有爽太久,因為這個條款公佈還不到2個小時,他的電話就響了起來。
“5年兩億,我可給不了你林!我家族的長輩會把我殺了的!如果有人給你這個價格,我只能又一次失去你了,上帝啊!該死的斯特恩,為什麼在這個時候給我來這個?他就是不想讓我和你一起!”
多蘭的聲音都帶上哭腔了,就是這個演技相當浮誇,浮誇到甚至都不用林天拆穿,多蘭自己就繃不住了,說到一半,就在電話那頭笑出聲了。
“詹姆斯,你到底想和我說什麼?”
“洛杉磯人號稱有錢,其實巴斯那老頭根本是個窮鬼,他能給你開2000萬一年我就算他厲害!”
“這個聯盟能和我競爭的,也就是保羅·阿倫,那死老頭確實是有那麼一點小錢的,但我想,斯特恩搞出這麼一套玩意兒,就是打定了主意,想到你絕對不會去波特蘭這種小地方吧。”
“你再不進入主題,我可掛電話了啊!”
“好好好,我就是想告訴你,5年兩個億,如果沒有該死的雙倍奢侈稅,我還能咬咬牙給你提供,但現在,那他孃的絕對是一個天價!”
“我就是想說,5年2億不行,但5年1.5億之類的,絕對沒問題!這兩年我繼續省錢,這兩年少花的錢到時候均攤一下的話,也不算那麼誇張!”
“我相信,沒有人能提供比我更好的報價了,咱們兩年後見咯!”
林天從多蘭那雀躍的語氣中就能聽出來,這傢伙這一次是十拿九穩,認定自己肯定跑不了了。
拿不到5年2億啊
有點可惜呢。
不過林天對於自己兩年後到底能拿多少,也沒太去多想。
斯特恩都專門出條款了,那就不用擔心拿不到錢!
這條所謂的‘上帝條款’著實是讓整個籃球界都討論了好久,這個條款,那可是真的能正面影響到老闆和球員們的利益的!
“若一名球員在過去5年內曾奪得最少3次或連續兩次mvp、4次或連續3次總冠軍,4次或連續3次入選年度雙一陣容,此球員在續約時,全聯盟擁有此球員鳥權!即全聯盟皆可以鳥權價格與此名球員商談合同!”
“但此球員母隊仍舊擁有最先續約權和匹配權!”
“並且,此名球員續約時將無視當前薪金規則,而是以其當前薪水為基準進行新合同談判,在此基礎上達成的新合同所產生的奢侈稅,雙倍收取!”
這個條款一出,真的是整個聯盟都震驚了啊!
這他孃的,瘋了吧?
這是所有人第一時間想到的事情!
太瘋狂了!
打個比方,按照現有的勞資協議條款,像林天、加內特等趕在98年勞資糾紛之前簽下合同的球員,在這份合同到期之後,是無法按照他們最後一年那份天價薪水談續約的!
因為勞資協議規定:一名8年以上的老將,能簽下的最高薪水是工資帽的30%,也就是1500萬左右的起薪加上每年最多10%的增幅,以及最高5年的合同。
也就是說,不管林天、加內特等球員最後一年的合同是3500萬還是2800萬,他們談新合同的時候,母隊只能給他們一份1500萬起薪和總價不超過5年8500萬的頂薪合同。
這就是98年勞資協議規定的制式合同規則!
但如今這個規則一出,就意味著一名球員如果符合以上條款.
好吧,全聯盟目前只有一個人符合這個條件,林天!
就是說林天將能以3277萬的起薪去和聯盟所有球隊去談一份最高5年,每年增幅10%的合同,並且還無視工資帽
也就是說,如果真的有瘋子開價,並且按照10%的遞增把合同給滿的話,那麼林天將有機會拿到一份5年超過2億美刀的合同,他最後一年的年薪甚至將接近5000萬!
而同期所有其他球員的薪水,基本上沒有人能超過2000萬。
甚至聯盟有超過一半的球隊,如今的工資總額其實都不到5000萬。
太誇張了!
而這則條款一出,立刻引發了整個籃球界的瘋狂討論和軒然大波!
一開始,這則條款還被人稱作是‘林天條款’,畢竟他是全聯盟惟一符合這個要求的球員,可討論著討論著,大家發現縱觀整個歷史,只有兩個人符合這個條款。
林天和喬丹。
於是,這個條款被飛快的改了名字。
上帝條款!
絕對的上帝條款!
除了nBA歷史上金字塔最頂尖的人,其他人根本就沒有任何機會使用這個條款。
這三個要求,除了最後一個還有那麼幾個人能做到,其餘的兩個,任意一個拿出來都無比困難,可三個加在一起?
真的就只有林天和喬丹了!
太難了!
而緊接著,所有人都飛快的反應了過來,在喬丹如今也已經沒有了資格的情況下,這玩意兒根本就是他孃的林天專屬特供條款!
並且,這東西甚至也不是給林天的福利,是給聯盟的福利!
雙倍奢侈稅啊!
如果真的有瘋子球隊就這麼拿到林天,那這支隊伍每年繳納的奢侈稅絕對是一個天文數字!
要知道,聯盟奢侈稅可是平分給所有球隊的!不少小球隊甚至就指望著那點奢侈稅貼補一下球隊呢!
這個條款一出,意味著聯盟28支沒有林天的球隊都能分錢!他們都能從裡面拿到好處!他們都能成為條款的受益者!
這大概,也是幾乎所有老闆舉雙手雙腳同意這個條款的原因了。
畢竟,90%的球隊有自知之明,林天不可能來他們這裡,那既然不可能來,現在我們能額外分錢,何樂而不為呢?
據傳,甚至就連步行者隊的老闆西蒙也沒有對這個條款進行什麼過於激烈的反對和抗議。
這傢伙也同意了。
至於同意的原因?
所有人都相信:這傢伙大概率是和斯特恩達成了什麼py協議。
就步行者隊今年的財政狀況和放走卡特的行為來看,如果真有球隊給林天開5年2億,那他們絕對不會跟進的!
小本買賣,誠信經營,比花錢,步行者是肯定比不了什麼紐約、波特蘭和洛杉磯的。
反正已經4次冠軍在手,西蒙兄弟已經賺了不知道多少錢和榮譽了。
這種事,他捏著鼻子也就認了!
不認,又能怎麼樣呢?
斯特恩開會傳達這個條款的時候,根本就沒給任何人拒絕的機會,他是傳達、通知,而不是商量和討論!
西蒙除了開開心心的收下斯特恩許諾的好處,然後等待著林天離開後他從奢侈稅之中分錢之外,他還能怎麼辦呢?
至於林天?他覺得現在已經不是什麼弗利薩對卡卡羅特說‘你的戰鬥力居然有18萬很了不起,但我有53萬了。’
現在是弗利薩完成了第一階段變身,然後對著短笛等人道,‘我每次變身實力都能提升2-3倍,我現在的戰鬥力超過了100萬!而這樣的變身,我還能來兩次!’
就這,弗利薩還藏了一手終極變身100%全功率狀態呢
吊打、碾壓、倍殺!
反正就是爽!
能賺錢,能多拿錢,有什麼不開心的?
原本拿完這份合同之後,林天的年薪最多1500萬,現在要一波幹到3300萬起步、近5000萬終止.
哪怕這事兒是必然會發生在林天自己身上的,林天也覺得瘋狂和不可思議。
但除了瘋狂和不可思議之外吧,就一個感覺。
爽!
打爆了整個聯盟的那種爽!
不過林天並沒有爽太久,因為這個條款公佈還不到2個小時,他的電話就響了起來。
“5年兩億,我可給不了你林!我家族的長輩會把我殺了的!如果有人給你這個價格,我只能又一次失去你了,上帝啊!該死的斯特恩,為什麼在這個時候給我來這個?他就是不想讓我和你一起!”
多蘭的聲音都帶上哭腔了,就是這個演技相當浮誇,浮誇到甚至都不用林天拆穿,多蘭自己就繃不住了,說到一半,就在電話那頭笑出聲了。
“詹姆斯,你到底想和我說什麼?”
“洛杉磯人號稱有錢,其實巴斯那老頭根本是個窮鬼,他能給你開2000萬一年我就算他厲害!”
“這個聯盟能和我競爭的,也就是保羅·阿倫,那死老頭確實是有那麼一點小錢的,但我想,斯特恩搞出這麼一套玩意兒,就是打定了主意,想到你絕對不會去波特蘭這種小地方吧。”
“你再不進入主題,我可掛電話了啊!”
“好好好,我就是想告訴你,5年兩個億,如果沒有該死的雙倍奢侈稅,我還能咬咬牙給你提供,但現在,那他孃的絕對是一個天價!”
“我就是想說,5年2億不行,但5年1.5億之類的,絕對沒問題!這兩年我繼續省錢,這兩年少花的錢到時候均攤一下的話,也不算那麼誇張!”
“我相信,沒有人能提供比我更好的報價了,咱們兩年後見咯!”
林天從多蘭那雀躍的語氣中就能聽出來,這傢伙這一次是十拿九穩,認定自己肯定跑不了了。
拿不到5年2億啊
有點可惜呢。
不過林天對於自己兩年後到底能拿多少,也沒太去多想。
斯特恩都專門出條款了,那就不用擔心拿不到錢!
這條所謂的‘上帝條款’著實是讓整個籃球界都討論了好久,這個條款,那可是真的能正面影響到老闆和球員們的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