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兒 作品
38. 但行前路(38)三更 但行……
她提交了證物,證物有好幾個:
第一個是一條當時穿的內褲,上面有痕跡。這個證物,這得看情況。一般精|斑保存三五個月是可以檢驗出來的。但有時候保存條件好的話,二十到二十五年都是可以的。
第二個嘛,就是兩段視頻。一段是在俱樂部的更衣室外面,白勇對著姑娘動手動腳,這姑娘有掙扎、不願意的動作;第二段白勇明顯喝醉了,拉著這姑娘往一棟樓裡去。
怎麼說呢?第一段視頻是監控上拷貝下來的,沒毛病;第二段嘛,拍攝角度證明對方距離這兩人不遠。
所以,白勇當時應該是被人家給套路的。
可網友要是質疑錄製視頻的人別有用心,對方也可以狡辯當時喝醉了,判斷不清楚。還以為兩人搞對象,看對眼了,錄下來是為了好玩的。
這就屬於可以作為參考的一個證據。
第三個證據是白勇真的有給這個姑娘轉賬,三十萬,連續轉了兩年了。
無親無故,就那麼一點交際,憑什麼轉賬呢?除非他怕這個事被爆出去。
為什麼約定十年呢?因為十年過了,就過了Qj案的追述期了。
只這個案子,就能把白勇拖死了。
這個反應速度也太快了。
桐桐直接打電話給羅群:“這件事你告訴莊遊了?”
羅群嗤笑一聲,“這點事值當告訴他?”
“你辦的?”
羅群靠在椅子上搖啊搖的,“你只當我拿捏你有辦法,是吧?你把我羅群當什麼人了?我要沒這金剛鑽,敢誇海口嗎?”
“怎麼辦到的?”速度也太快了。
羅群點著桌上的資料,“跟你交往的每個公眾人物,我都要做到了解。為什麼呢?因為壞事很多時候就是從身邊壞起的。我得排查你的圈子是不是乾淨!你也知道,有些人有些不太健康的癖好,人以群分,我不得不慎之又慎。”
嗯!這一點我認同,然後呢?
“然後白勇就進入我的視線!一個隨手就能抓住小辮子,失去價值的人,他的經紀人會捨棄他的。”而經紀人是掌握他的情況,掌握的最多的人。
桐桐:“……”受教了。
羅群說桐桐,“以後遇到這樣的事,你先通知我,我的第一責任是保護你的安全。如果做不到這一點,我也就不用幹了。告訴尹總,我不是吃乾飯的,他也不要過度緊張。這一次之後,除非有人真動心動情,認真的追求,否則這一類臊皮揩油的事絕不會再發生。我只攔這種的‘壞’的,其他的……優質的男人,不在我的攔截範圍之內。他該在意的是那些人,至於這種渣滓,何用他動手?”
說完,人家直接把電話一掛。
桐桐‘嗤’了一聲,然後誇四爺:“你找回來這個經紀人是挺靠譜的。”
四爺白了她一眼,諂媚也沒用,這個經紀人也不是我找來的。
桐桐不自在的撓了撓脖子,“那個……”
“不用這個那個的!”四爺看著前面,“這種事啊,解決的辦法只有一個。”
什麼辦法?
“男人站的不足夠高!要麼,權利足夠大;要麼,財富足夠多。滿足這兩點,能清掃一切障礙。”所以,“這個什麼,又那個什麼,這跟女人沒關係,你心虛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