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兒 作品
233. 萬里扶搖(132)二更
這個姑娘,丟失了最初的心境。
對著燈一畫就是半晚上,早起便起不來了。黃蕙荃來叫她用飯,結果床帳子放著呢,人在裡面哼哼,就是不起來。
黃蕙荃倒也不勉強,要出去了,卻掃見了桌上的畫。
寥寥幾筆,簡單的幾句話,卻很是有趣,只匆匆掃了幾眼,幾個喘息的時間,把一個小小的故事看完了。
其實這種畫在曜哥兒的啟蒙本上就有,是叔珩畫的。
之前孩子識字,認得好了,叔珩便會給那一頁畫個光屁股小孩,配上各種有趣的表情。
這個……跟那個有點異曲同工的妙處,但又不一樣:反正她覺得很有趣。
她沒動那畫,給叔珩去送燉好的烏雞湯的時候卻又主動提及了這個事,包括畫了什麼都告訴了:“……她心裡清明的很,誰還能將她拐了去?”
可能是仲琴經了事了吧,這一經事,反倒是會想事了。
這倒是叫桐桐覺得意外,她喊醜妮:“你去找二姑娘,就說我想看。”
醜妮去了,仲琴自己拿來了,“晚上睡不著,畫著玩的,你倒是想看什麼?”
桐桐接手裡先看,著實有些意外。畫真就挺好玩的,人的表情畫的稍顯誇張,可這才能叫人從簡筆中讀懂表情。
她拿著這個反覆的看,然後喊秦敏:“幫我送這個給顧玉娘顧大人,問問她對這個東西的看法。”
仲琴趕緊攔了:“我隨手畫的,你別拿出去丟人了。”
桐桐認真的看她:“這不是丟人,這是很好的東西。你想啊,你把所想所思所悟用這樣的方式表達出來了……這本身就是一個故事,跟那些寫話本的人是一樣的。你能獨立畫你的故事,那你就能畫其他的小故事。就像是三國的故事,你若用這樣的方式畫出去,有人看麼?有的!這就是一種教化!
畢竟,大部分人啟蒙只讀三年書,能認字而已。他們沒有途徑讀更多的書,認更多的字。那大部頭誰給他們看呢?可這一個個故事用這樣的畫畫出來,小小的一本,賣的話也就是一張報紙的價錢,誰都買的起。
你也可以把喜歡的話本故事畫成這樣的冊子,讀過話本的人也會想要這樣的畫冊收藏。當然了,這得找到話本的原作者,人家准許了,你再畫。給人家一些報酬都是應該的。
或是,你嫌棄太累。今兒有所感了,畫一幅。明兒又碰到什麼觸動你的事了,你再畫一幅。如果有足夠的深度和影響,報紙上是可以刊登的。”
她拉著仲琴的手,“這是很了不起的事,不丟人!那些人慷慨激昂的表達自己的觀點,沒有什麼顧慮;你用一種沉默的方式,也表達你的想法,這又怎麼了呢?對也罷,錯也罷,你就是這麼想的。既沒有反朝廷,又沒有教唆別人學壞,那這為何不能傳播呢?”
林仲琴看著妹妹臉上的高興,眼裡的讚賞,她指著那東西:“真的……好嗎?”
真的好!
秦敏也覺得有趣,“我這就去。”
然後晚上下衙的時候,顧玉孃親自來了,她打算在報紙上騰出一個小小的地方,將這個給刊登了。
但她看到這個,給了她一個啟發,因此,她想請林仲琴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