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兒 作品
261. 萬里扶搖(160)三更
六當家的就笑,“我……這前半生,就沒遇到過一個跟我說這話的人。鑽了牛角尖,便再也回不了頭了。”
桐桐點頭,“你殺了那樣的兩個人,此罪不致死;朝廷不禁妓時,你做此業,也罪不至死。可我有幾句話問你,你斟酌著答。”
好!您問。
“高利盤剝之下,有人將妻_女抵債。這些女子入了你的門,可都是願意的?”
六當家的笑了一聲,“沒打沒罵,但總歸是我用了辦法,說動了她們。是否自願,問問她們吧。沒人開始是願意的,可能不能說服她們,那就是我的事了!不動鞭子,不叫挨餓受凍,不懲處她們,能勸動……那是我的本事。因而,是否為強迫,我定不了。”
桐桐轉著手裡的酒杯:“你與癢辣子的恩怨,起於你搶了她的人。此事,你作何解釋?除了搶了她的人,還搶了誰的人?這樣的事幹過多少?”
“唯一一次,也吃夠了教訓,之後再沒有過。”
“為何搶了人家?”
“投眼緣!那姑娘跟著他們是土匪,可我們好歹是良民。我們從賤業,但確實是良民身份。一個姑娘在土匪窩裡,會比跟著我更壞嗎?我會強迫她嗎?她若不願,放她便是了。
我知道伯爺跟金家的關係,在您眼裡,癢辣子是好人,我是妓……可您忘了,之前她是匪,我並不是!您覺得我在搶人,可我覺得我分明是在救人。
唯一沒有想到的就是,我沒想到她不是我以為的那種土匪,而她也不知道,我並非只知道狠辣的強迫人的老|鴇|子。”
桐桐點頭,又問說:“……那麼,當年被金閣老清繳的土匪……”
“是土匪,也是土匪,是真的土匪!”她就道,“癢辣子實在是欺人太甚,騷擾的我都沒法做生意了。道上的規矩,我若收拾不了她,我也不用混了!那怎麼辦?我能找誰?經常來光顧我們生意的,就有個佔山為王的,人稱山魁。山魁手底下好幾百號人呢,他們經常偽裝成鏢行的人,押著皮毛。
會挖壞道路和河流,擋住做生意人的去路,趁著人家不備,在飯食裡做手腳,把人迷暈了之後,財貨帶走六成,剩下的四成不帶走,他們需得偽裝殺人現場。
將人和貨都扔到河裡!水這個東西最好了,能將痕跡清理乾淨。就像是我將那挨千刀的扔到水裡一樣,最終也不過是意外而已。但這些人確實是謀財害命的。”
“誰能證明你說的是真的?”
“給我鎮場子的那些……有七個就是當年那一撥人。他們本來是被留下看寨子的,可後來,山魁帶人去滅癢辣子,卻被官兵被剿滅了。他們便不敢在山上呆了!正好我要打聽結果,就帶著他們回來了……”
桐桐看了黃千蕊一眼,黃千蕊利索的去辦去了。
只要有人證,那就是說,金鎮北當年的事能說清了。他剿匪沒剿錯,只是被另一撥匪頭子給戲耍了而已。
他有過失,但沒有罪!
桐桐這才問說:“那這些年,殺人放火……為非作歹的事,你還幹過什麼?”
六當家的失笑:“我本就不是個好人,許是天天都在幹壞事。可非要叫我說我幹過什麼天理難容的事,我還真想不起來。我是覺得我沒幹……當然了,許是我本就很壞,別人以為的十惡不赦的,在我這裡只當平常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