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兒 作品

482. 花自向陽(199)三更





吳慶沒推辭,只說得找到合適的機會!這個也能理解。




剛好,陳德就拋出橄欖枝,說是長時間不開車手生,不如叫孩子去他們公司,一個月給四百的工資。




這個待遇很高了,他自己一個月才不到二百,這孩子一下子每月掙四百。




認識了這個人脈,再加上兒子開車後經常順路捎帶點東西叫他出去取,這一取有時候趕上飯點,陳總說吃頓飯,那就吃嘛!




跟人搞好關係,人家好提拔兒子嘛!至少在正式工作下來之前,能多掙點錢。




沒什麼聊的,人家好奇大院,他就說一點。




要知道這是洩密,他能說嗎?恨不能一頭撞死,也絕對不會說的。




包括韓慧在內,真不是故意的。




韓慧的丈夫學開車,將人給撞了,傷者送到醫院,沒救過來死了。哪怕意外撞死人,這也是有刑事責任的,不是不坐牢就可以的。




可這一坐牢,工作就丟了。




為了保住工作,只能找人。韓慧想找林楠,但找林楠沒用。林楠會說,安置好人家家屬,該賠償賠償,只要家屬願意求情,可能判的沒那麼重。工作的事你放心,出來之後咱們一塊想辦法。




他會幫的,肯定會這麼辦的!




可這不是自家要的結局,最後找的吳慶。吳慶通過陳德的手,找了個地痞二流子頂罪,判了兩年,陳德墊付了五萬給那個頂罪的。




這相當於是吳慶欠下的人情了。




韓慧從陳倩那裡借了五萬還人家,人家不要這個錢,只說他們是生意人,為了能拿下一些項目,只要一些內部人員的收入情況而已。




可也就是她的這份資料,叫李默手底下一個實習生被人給拉下水了。他是想兼職賺錢,也想看看能不能找到別的工作,若是待遇好,不是非得留下的。




結果電話打來,說是看了他的簡歷,需要面試。




面試的酒店,喝了一杯水就什麼也不知道了。醒來的時候跟一個女人在床上,被人拍了照。




他父母只是清潔工,他是他父母的一切,這東西要是露出去,他都畢業不了。




一邊是人家拿著把柄,逼的你不得不從;一邊是十萬、二十萬的錢在那裡擺著呢。




於是,他便答應了。




而吳慶呢?他知情嗎?他說他不知情。




但是,很快的,他查出了秀秀。秀秀沒南下,就在京城裡住著,且已經有一個一歲多的兒子,是吳慶的。




這些是被吳慶的老婆舉報的,她找了律師,要跟吳慶離婚。對於吳慶婚外有人的事,她知道!但是因著已經有一次不幸的婚姻,便不想再叫人看笑話,所以一直沒離。




但其實夫妻早就貌合神離了。她也掌握了對方的情況,除了這個秀秀,連白老闆一起給供出來了。




秀秀住的地方在京郊,一塊地皮上蓋了很大的別墅,而隨後在秀秀的別墅裡發現了大量隱藏起來的現金,加起來有五百多萬。




案子到了這裡,那就是得慢慢的審了,只要吳慶不認,可能三兩年都無法宣判。




而且,這個案子對外未必會公佈。




但都知道,吳慶這輩子怕是出不了了。包括那個秀秀,也一樣,出不來了。




吳慶能否離婚,咱更管不著。




只是魯師傅把手裡的錢和新買的房子都上繳了,希望能減輕他兒子的罪過。而且,父母都坐牢了,還有個一歲多的孫子需要撫養。